目前,對于稀土產業的界定還沒有一個統一、公認的標準。外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稀土產業是稀土的開采、選礦和冶煉分離的集合,不應該包括稀土的應用部分。另一種觀點是稀產業應該包括除了稀土的開采、選礦和冶煉分離以外,把稀土新材料的生產包括在內。由于這樣一個定義的制約,所以造成了現在稀土產業“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尷尬局面。對于,我國稀土行業,中國稀土學會副秘書長張安文教授有這樣的見解“發展中國稀土在于稀土之外”。
《證券日報》:我國稀土行業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究竟稀土產業鏈包括哪些部分?我國的稀土產業處于一個什么樣的地位?
張安文:首先我們要界定一個概念,什么叫稀土產業?現在有很多人,包括從事稀土行業的人員都認為,稀土產業應該包括:永磁電機、彩電顯像管、平板電視液晶屏之類的產品。其實,這些不應該歸屬于稀土產業,把它們歸納在電機、顯示器等行業應該更加貼切,現在我們所謂的稀土產業到材料就為止了。講到稀土產業鏈,首先就是源頭的礦山,從礦山采出礦來,選出精礦,然后把精礦轉變成氧化物或鹽,再經過分離、冶煉的過程,然后變成金屬,當然有些情況下氧化物和鹽類也可以直接用,再由金屬、氧化物、鹽類做成材料就為止了。
我國現在擁有全球50%左右的稀土資源儲量,并占據了全球95%以上的市場份額,國外稀土礦的開采很少,所以說我國擁有世界上稀土開采技術最高水平也不為過。不論從選礦、分離技術和幾個主要應用領域的材料生產,我們都擁有世界領先水平,如:發光材料、永磁材料、儲氫電池上應用的原材料等。當然目前,我國稀土產業中還有欠缺,欠缺的是裝備水平不高,日本現在在生產稀土產品時,運用的設備都是無人化、自動化的,而我國目前還存在一定差距,可以說,稀土產業的發展,不能只從稀土著眼,稀土產業的發展,還依賴于我國機械制造業的發展,依賴于計算機行業等周邊相關配套產業的發展。
我國稀土行業的欠缺還體現在功能性產品上。有些高端技術和專利都在其他國家手中,目前國內不具備這些高端技術的自主開發和創新能力,因此造成我國出口東西還是原料類產品,而其他國家在購買過這些原料后,將高端的高附加值的產品銷售回中國,這就造成了我國稀土產業落后的假象。
《證券日報》:從我國稀土行業發展來看什么樣的生產模式更有利于我國稀土行業的發展?
張安文:我國稀土行業的發展,從我國50年代就已經開始了,曾經周恩來總理在十年規劃中提到了稀土材料的應用問題。經過將近60年的時間里,中國稀土已經從小做到大,從弱做到強,也形成了一些稀土行業中比較大的企業,通過這些年整合、重組、兼并等政府指導下的企業行為,中國的稀土企業上升了一個新的臺階,代表性的稀土企業如包鋼稀土、中國稀土隨著中國稀土行業一起做大做強起來。
探索的過程是漫長的,在2003年時候,國家曾經計劃分南北而治,劃分出南北兩個稀土集團,雖然技術最終“流產”了,但經過政府指導下的企業行為也最終促成了幾個大集團。大集團生產比作坊生產優勢要明顯的多。由于是原料生產,企業越大,相對的生產規模,技術開發、融資、銷售都比較集中。而且從國家層面來講,集中管理10家企業要比管理100家企業容易的多,容易形成從價格到總量控制集中的良好機制。
工信部曾經在稀土產業政策,包括發展規劃里面已經把我們的稀土以后若干年的長遠發展考慮進去,提出來了將來把我國100多家稀土分離廠,經過5年時間,2015年控制到20家左右,企業的相對數量少了,規模大了,容易形成集約化生產、集約化經營,更有利于環保治理等多方面的發展。
《證券日報》:對于包鋼稀土最近準備建立稀土儲備資源,您認為這件事對于我國拿回稀土話語權是否有所幫助?
張安文:包鋼稀土最近比較大的動作,國內外的反響也比較大,但是這個動作其實已經“醞釀已久”,具體規劃是準備建立一個20萬噸的儲備庫,其中有十個設施,內蒙古和包頭政府分別貼息1000萬元,由于不是直接投資,這么大的儲備量肯定就要占很大一部分的流動資金,這個資金有的可能是自有的,有的可能是貸款的,有貸款的話肯定就會有利息的問題。這件事是一件大事,也說明我們中國,從中央到地方到企業,對于把稀土儲備這件事提到日程上來真正的操作起來,并且已經初見成效,使中國在稀土事務上的話語權能夠“硬氣”起來,我想對國內稀土行業,對于我們國家稀土長遠的走向、平抑價格、資源的合理利用、建立一個大的稀土庫存有戰略上的意義。
稀土儲備和其他方面儲備一樣,應該是系統工程。所謂系統不應該單獨從如何儲備這方面工作著手,拿包鋼來舉例,包鋼正在致力于西礦開發,從而逐漸減少主動礦的產出量。徐光憲院士等12位院士,曾多次聯名給國家寫的建議,就是要逐步減少我國主動礦的開采量,逐漸的停止開采,把寶貴的稀土資源放在礦山里可以長遠的延續利用。
包鋼已經把包鋼在白云鄂博西礦作為下一階段重點項目來安排。包鋼西礦的開采量大概是每年1000萬噸,按照30%多的鐵礦含量,每年就能夠生產300多萬噸的鐵礦,其中只有1%左右的稀土含量,這樣不必去開采稀土礦利用西礦就能夠分離出稀土資源,可以有效的減少稀土“下山”有利于稀土資源的保護和長遠利用。
我們一方面搞儲備,另一方面,我們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對于每年度開采稀土礦總量的限制,像:江西、內蒙、福建等。如果我們一邊儲備,一邊拼命的生產,那么生產還是過量,產品仍然供大于求,而話語權和價格還是不由我們做主。總量控制和建立戰略儲備庫存同樣重要,如果沒有總量控制,哪怕我們全國都在儲備,其他地方還是在亂開亂賣,儲存再多還是不管用的。
另外,對于儲備具體的模式,儲備的品種,儲備的量都是值得探討的具體問題,比如說究竟儲存什么品種的礦藏?儲備多大的量最為合適?比如說:包頭是以精礦為主,就是把輕稀土的礦大量儲備起來,這樣的話,減少尾礦的排放,將來逐漸減少主動礦的開發開采,使我們以后有精礦可用,這是很好的,但是究竟儲備多少還需要再考慮,因為要建立倉儲的措施,會有財務資金的發生,這些帳都要算清。而從稀土的應用來看,現在南方的中、重稀土顯然更為緊缺,那么我們是不是能夠盡快呼吁建立起新的中、重稀土的戰略儲備措施?用以保護在應用方面更為重要的稀土資源。
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們應該掌握我國稀土資源的現狀,如果各部門能夠配合好,調查清楚我國現在稀土礦藏資源的總量的話,對于我們現在要儲存多少稀土資源有更大的幫助。我認為,價格的話語權,靠儲備本身會有一定作用,但是主要還要靠市場的供求關系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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