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初審法院4日駁回5家中國制鞋企業聯合提出的訴訟請求,支持歐盟委員會繼續對來自中國和越南的鞋類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去年12月29日,5家中國制鞋企業向歐盟初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取消這一反傾銷稅,理由是歐盟委員會對中國企業出口歐盟鞋類產品的成本分析不準確。
但歐盟初審法院4日判決這5家企業敗訴,并支付所有訴訟費用。
為保護歐洲一些制鞋企業的利益,歐盟從2006年10月7日起正式對產自中國的皮鞋征收反傾銷稅,稅率最高為16.5%。
2009年12月,歐盟又決定將對產自中國和越南的皮鞋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從2010年1月起再延長15個月。
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2月4日已就歐盟對中國產皮鞋采取的反傾銷措施提起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按照相關程序,中國與歐盟雙方將有約60天的期限就此案進行磋商。如磋商未果,中方有權要求世貿組織設立專家組對此案進行調查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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