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0年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地區發生7.1級強烈地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堅強領導下,災區廣大干部群眾奮起自救,社會各界積極支援,全力搶救生命,及時救治傷員,妥善安置群眾,恢復正常秩序,取得了抗震救災重大階段性勝利。
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意義重大,建設新家園、新校園、新玉樹,是災區群眾的熱切期盼,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規劃,合力推進,從玉樹經濟社會、自然地理、生態環境、民族宗教文化等實際情況出發,借鑒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的成功經驗,切實把災后恢復重建與加強三江源保護相結合、與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扶貧開發和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相結合、與保持民族特色和地域風貌相結合,建設生態美好、特色鮮明、經濟發展、安全和諧的社會主義新玉樹。
為科學、依法、統籌,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關于做好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14號)、《國務院關于支持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0〕16號),在災害評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和房屋及建筑物受損程度鑒定的基礎上,經過科學評估、專家論證,制訂本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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