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正式上調,一類地區標準上漲了200元,是歷年最低工資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6月18日,記者從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7月1日起,遼寧省將正式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要求,各市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不能低于650元。
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漲200元
遼寧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7年11月調整發布的。本次調整后,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由700元調整為900元;二類地區由580元調整為750元;三類地區由500元調整為650元。另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由6.5元調整為8.5元;二類地區由5.3元調整為7元;三類地區由4元調整為6元。最低工資標準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前者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后者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本次調整是根據相關法律,并綜合考慮全省城鎮居民生活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經過省政府同意,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的一次調整。
遼寧最低工資標準達全國中上等水平
“調整后,遼寧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屬于中上等水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崔龍洙表示,此次調整比2007年公布的標準普遍增長30%左右,上調的幅度在全國也達到了中上水平。
據介紹,遼寧省1994年開始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目前已經歷六次調整。本次調整幅度也是六次調整中最高的一次,比1994年時增長了3.3倍左右。隨著近三年物價上漲,特別是煤、電、水、運、油、房上漲較多。由于以上因素的變化情況,因此有必要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提高。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省內各市根據自身情況和經濟發展水平,按這三類標準來自己劃定最低工資標準。他表示:“沈陽和大連將有可能會選定一類標準,鞍山、本溪、撫順等城市選擇二類標準。但具體到一個城市也可能根據區域不同采取不同標準。”
未來兩年最低工資還將再調整
省人社廳表示,各市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低檔不得低于650元。按國家相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并向社會發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沈陽市根據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最低工資標準和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可以在省最低工資標準上下浮動20%的范圍內,擬訂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省人社廳透露,最低工資標準是一個強制性標準,剛參加工作者或正常勞動者就可以享受最低工資標準,那么也意味著更多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將會隨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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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關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丁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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