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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9月25日至30日,是國家統計局針對 《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草稿)》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
昨日(9月28日)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辦法中關于二手房的統計方法仍然存在嚴重缺陷。”
新方案中的二手住宅價格調查為“非全面調查”,即重點調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其數據來源于三方面,包括中介公司上報、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調查員實地采價等。
葉青認為,這3方面的信息渠道缺乏權威性。其一,沒有明確3個渠道收集到的數據權重如何設定;其二,二手房簽約中普遍采取“陰陽合同”,導致房管部門登記在冊的合同價格,仍然是被處理過的價格。其三,統計部門調查員實地采價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如果中介部門提供虛假數據、調查員根據虛假數據閉門造車,又該如何受到懲處?
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在于,即使統計局采用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簽約數據,但實際上這些數據一般會比市場的真實價格要低。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北京天通苑一家大型地產中介的門店獲悉,一套總價180萬元的二手房(面積為115平米),評估價可以減少為140萬元。
據這家中介公司的銷售人員介紹,購房者如果計劃買這套180萬元的二手房,可采取變通的方法,先將40萬元存入業主賬戶,通過銀行凍結后再辦理后續付款程序。“當然,這筆資金越多越好,但是至少得20%以上,這樣業主才能信任購房者。”第二步,中介公司將聘請第三方評估公司對這套房子作評估,一般而言會低于市場價。
那么,在上述三個信息渠道中,前二者的數據都不夠真實。至于調查員實地采價,其偏差性同樣存在。雖然調查員是直接面對購房者或者是業主進行采價,但是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業主報出的價格,都有可能不是最終成交價。
此外,新方案指出,調查覆蓋的城市為70個大中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葉青認為,調查城市的數量還是偏少,“真正要為中央決策部門提供參考依據,我覺得范圍還可以大一些,比如150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