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教育部在審核高校合并的時候是依據什么考證?
問題:請問教育部在審核高校合并的時候是依據什么考證?目前的情況是高校大多負債,如果存在負債問題嚴重而要合并其他高校以解決債務危機是否也會審核通過。
答復:我部審批高等學校合并、調整工作主要依據如下原則:
1、推動部分規模小的單科性院校并入規模較大的院校;支持同層次、不同科類、互補性強的學校合并。
2、學校合并要在人、財、物、教學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一步合并到位,防止追求規模、表面捏合而實質上并沒有合并的形式主義。
3、學校的合并、調整,應嚴格控制將高等專科學校并入本科院校;嚴格控制師范院校并入非師范類院校,有師范類院校參與合并的學校,也要繼續承擔并確保完成師范教育的任務。
4、合并到同一學校的實體不宜過多,距離不宜過遠。
對申請合并、調整的學校,在符合以上4條原則的同時,我部也將依據《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教發[2000]41號)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教發[2006]18號)中的規定和要求對其進行考核。
我部不會采取合并學校的途徑來化解高等學校的債務危機;對申報合并的高等學校,如經我們查實存在的債務問題將影響合并后學校整體的運行,我們將十分審慎地加以對待。(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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