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近日出臺規定,規范今年的國有企業工資發放標準,要求競爭性國有企業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不得高于17%,壟斷性行業職工年度工資的增長幅度不得高于11%。
這份由山東省政府發布的“200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規定,確定了三條2006年山東省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即基準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1%;上線(預警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7%;下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6%。
競爭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當年實發人均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職工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5512元)的,在效益允許的前提下,可按上線增加職工工資。
壟斷行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上年工資水平高于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必須在基準線以下安排;上年工資水平高于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且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職工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下線。
山東省要求,在“兩低于”(工資總額增長低于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原則下,按照工資指導線規定發放的工資總額,經同級勞動保障、財政和主管稅務部門聯合審查,可按國家規定在稅前扣除。
山東省也對部分企業只增利潤不增工資的現象進行了限制。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今年職工工資的增長都必須在11%以上:過去兩年職工平均工資低于當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過去兩年實現利潤增長且贏利,預計2006年經濟效益有一定增長;人工成本水平處于同行業偏低水平。
這個工資指導線具有強制效力。文件規定,在工資指導線發布后30日內,各企業須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編制或調整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并須向全體職工公示。對近兩年職工工資水平過高、增長過快和不按規定執行工資指導線政策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將由勞動保障部門重點監督檢查。
《第一財經日報》了解到,山東省國資委已經布置對去年省屬企業工資發放情況的清查。對違背“兩低于”原則或高于200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超工資總額計劃額度發放工資的,將視情節扣減企業主要負責人績效薪金,并在2006年核定計劃時等額扣回。(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記者 李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