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門或監管不嚴
殼牌公司的公共事務部門工作人員昨日回避了記者關于調查結果的提問。摩托羅拉傳播與公共事務部陳雷昨日對記者表示,公司對被環保部門公開的排放超標情況進行了整改,并投入大量設備和人力。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對 “綠色和平”調查的回復中稱,大柳塔煤礦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已整改合格。
此外,地方環保局的回饋也不盡如人意。“18家環保局中,僅有6家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申請進行了書面答復。甚至有地方環保局表示,大型國企的污染物信息的公開要慎重,需要咨詢地方的保密部門;或表示目前還尚未執行試行辦法,并且對試行辦法中要求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部分表示異議。”
張凱表示,許多企業認為他們僅需向環保部門提供排放信息,不少地方環保局認為他們在得到企業的信息之后不需向公眾公布。
“綠色和平”稱,大量行業領先的公司隱瞞污染物信息,除了企業自身有法不依,地方環保局的執法不嚴也是原因之一。
試行辦法有三大缺陷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在美國、日本等國家已經實現了制度化和長效化,公眾可以輕松地獲取自己周邊的企業排污信息,這成功地推動了企業的污染物減排。案例顯示美國的TRI(有毒物質排放清單)系統通過環境信息公開,在20年間成功地幫助減少了61%的污染物排放。
“事實上,試行辦法本身也不足以滿足公眾對企業環境信息的知情權。”“綠色和平”指出,試行辦法存有三大不明確之處:首先是判定“污染嚴重的企業”的標準不明確,“目前主要基于地方政府的主觀判斷”;其次,企業應公開的污染物的種類不明確;第三,辦法規定在主要媒體上公開的方式和時間不明確。
“我國也需盡快建立統一的企業污染物信息在線查詢系統,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并鼓勵他們的參與,主動方便地獲取企業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張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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