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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國證監會20日就《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標志著新股發行第二階段改革正式啟動。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第一階段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各項措施已經得到落實,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把發行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成為市場共識,推出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市場條件已基本具備。經深入研究并廣泛聽取市場各方意見,按照改革的統一部署,現啟動新股發行后續改革。
四項措施促“詢價自律”
本次新股體制改革主要從報價申購和配售約束機制、擴大詢價對象范圍、增強定價信息透明度以及回撥和中止發行機制四個方面進行了完善。經濟參考報采訪的業內專家認為,此次指導意見有助于遏制目前新股發行中存在的“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超募額”的三高現象。
——完善詢價過程中報價申購和配售約束機制,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發行中單個機構獲配股份的數量。
業內人士指出,此項規定意在增強參與新股定價者的責任感,促使新股的報價更加審慎而真實。廣發基金策略分析師孫建波認為,一旦通過設定配售量,就可以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發行中單個機構獲配股份的數量,實際上就是通過增加機構投資者的購買量來增強其對報價的責任感,使得機構投資者在今后的報價中能更加趨于審慎,有利于遏制目前新股發行中普遍存在的高發行價問題。
——適當擴大參與詢價的機構范圍,允許主承銷商推薦一定數量的具有較高定價能力、優質長期的機構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和配售。
長江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劉毅銘認為,這相當于引入了戰略投資者,此類投資者可能會承諾更長的持股時間,減少機構限售股解禁期滿時的沖擊。同時也有利于承銷商權衡發行人和投資人雙方的要求,并為發行人推薦愿意長線持有的負責任的股東對象。
——增強定價信息透明度,督促券商、機構的詢價定價不斷審慎自律,強化社會公眾的價值投資理念。
劉毅銘說,過去新股上市的時候很多財務指標都沒有向社會公布,公眾對企業狀況的了解很抽象。而今后承銷商不僅要將企業的主要財務指標公布,而且還要就公司市盈率與已上市類似的公司做比較。比如現在創業板的市盈率平均市盈率普遍偏高,以后企業上市過程中,要求在已上市的企業中找出類似的企業來進行比較,通過同行業的市盈率、市凈率等方面的可比性遏制非理性的報價。
——完善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督促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合理設計承銷流程,有效管理承銷風險。
意見提出,網上申購不足時,可以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的機構投資者申購,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由承銷團推薦其他投資者參與網下申購。網下機構投資者在既定的網下發售比例內有效申購不足,不得向網上回撥,可以中止發行。不僅如此,記者了解到,在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預期、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后仍然申購不足的情況下,發行人及其承銷商可以中止發行。中止發行后,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
業內專家認為,由于申購不足的情況在A股市場極為罕見,對中止發行作出細化規定意在“未雨綢繆”。中信證券有關分析師對此表示,中止發行制度是對詢價機構的一種風險約束,這加大了詢價機構的壓力和責任,使他們在弱市熊市的時候,更加謹慎的詢價、報價,把發行市盈率做低,從而更有利于散戶的申購,保護散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