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河北省嘉海拍賣有限公司公開宣布,受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定于2009年3月4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聯合公開拍賣三鹿集團財產。 中新社發 紹常 攝
自2月1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團破產后,117名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于2月13日通過郵寄的方式再次向石家莊市中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判令被告三鹿集團賠償原告醫療費等共計25174400元。《每日經濟新聞》昨日致電石家莊市中院,相關部門表示尚未接到相關起訴材料。此前,三鹿奶粉受害患兒屢次向各級法院提起共同訴訟,至今都未獲答復。
三鹿奶粉受害人共同索賠
117名原告在起訴狀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支出12434400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2740000元,合計25174400元。
此前,三鹿奶粉受害患兒已屢次向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石家莊市中院、河北省高院、最高院提起共同訴訟,至今都未得到答復。此次之所以再次向石家莊市中院提起訴訟,訴訟代理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團表示,是因為現在法院已經宣告三鹿破產,即將進入實質性的財產變價、分配階段,當石家莊市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產最后分配完畢,法院裁定破產程序終結后,三鹿公司將被注銷,到時候所有受害者的起訴將找不到被告人。
法院:尚未收到起訴材料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致電石家莊市中院立案庭,相關人士稱尚未收到相關起訴材料,并表示該案歸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管轄,不歸中院管轄,而一些特殊案件如須變更級別管轄的,根據最高院規定都必須得到高院的批示,中級法院以下都沒有權力變更。
對此,援助團律師許志永表示不認同,“三鹿已進入破產程序,受理破產案件的是石家莊市中院,那么一切債權債務糾紛都應該由中院受理。”
記者隨后又致電石家莊市中院負責三鹿案件的民五庭,相關人士也表示截至昨日還沒有得到任何有關受害者起訴三鹿的消息,至于會不會受理此案,該人士稱要看提交的起訴材料符不符合受理條件,如果符合條件的話當然要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每日經濟新聞 張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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