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采取‘一主多元’的方式,在確保中央和地方政府對上述四部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的前提下,充分運用金融工具、采取加大金融支持等方式,努力拓寬其它方面的資金渠道”,鄭惠強委員說。
對于具體應該如何操作,鄭惠強建議,實行廉租房開發公積金貸款,對開發建設社會保障性商品住房的開發商,實行住房開發抵押公積金貸款,既可緩解開發商的資金需求,又有利于實現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僧多粥少”,準入退出機制是關鍵
“廉租房是政府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臨時性解困過渡措施,要求承租對象必須符合條件,而且一旦其擺脫了貧困就應及時遷出。”鄭惠強委員表示,“有必要健全廉租房的準入和退出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世貿集團董事局主席許榮茂贊同這個觀點。他說,目前,廉租房市場“僧多粥少”的局面短期內還不能全部改變,因此要合理確定廉租房住房保障對象和標準。而更重要的是,對享受廉租房的家庭要定期審核,對收入或者住房條件發生變化的家庭,要及時調整保障方式。
許榮茂還談到了香港的經驗,中國香港政府規定,所有租戶每兩年都要向政府申報家庭經濟狀況,如果租戶購買了私人物業,必須馬上將公屋還給政府。
鄭惠強建議,盡快研究和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的準入和退出機制。一方面建立動態核查制度,科學界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對申請者的家庭收入,居住狀況等資格進行嚴格審核,把好“入口關”;另一方面完善申請公示制度,在充分尊重申請者的隱私和尊嚴的前提下,采用適度公開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對申請人情況予以公示,并在其入住后做定期核查。(記者羅娟)
此外,鄭惠強建議制定相關規定和跟蹤監管措施,明確合理的退出條件和執行機制,通過動態管理掌握住戶收入變化情況,當租住者的經濟條件一旦改善到規定標準,及時啟動退出機制,使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從廉租住房中遷出,讓更多的低收入者能夠及早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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