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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節改進完善人才管理體制
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進一步健全各級黨委人才工作領導機構,建立科學的決策、協調和督促落實等機制,形成統分結合、協調高效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不斷提高黨管人才工作水平。建立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建立各級黨委常委會聽取人才工作專項報告制度,提高各級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體系中人才發展專項考核的權重。
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管理體制,發揮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用,強化各職能部門人才工作職責,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轉變。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擴大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發揮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吸引和使用中的主體作用。取消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與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現代大學制度和公共醫療衛生制度相適應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健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人事制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建立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人才管理、人才創業機制。加強人才法規建設,推進人才工作依法管理。
第二節創新人才發展機制
以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需要為導向,構建促使人人能夠成才、人人得到發展的現代人才培養開發機制。進一步優化教育布局和學科專業結構,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統籌培養與使用,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統籌規劃繼續教育,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支持發展各類專業化培訓機構。
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健全科學的職業分類體系,建立各類人才能力素質標準。完善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規范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準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評價辦法。落實用人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任中的自主權。完善以任期目標為依據、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辦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辦法。健全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公務員職務分類制度,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項目實施和急難險重工作中發現、識別人才的機制。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創新人才選拔任用機制,科學合理使用人才,促進人崗相適、人事兩宜、用當其時、人盡其才,形成有利于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選人用人機制。
改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和公推公選等制度,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全面實行各級黨委討論決定重要干部票決制,堅持和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建立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制度。建立組織選拔、市場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制度,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派出制和選舉制。健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委任、聘任、選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和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特聘專家、“首席技師”等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選拔管理使用制度。
推進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建立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開競爭、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資源配置機制。整合政府各類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規范專業性、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建立統一開放、面向海內外的陜西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陜西人才大廈,做大做強中國西安人才市場。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劃,加快建設以西安為中心的省、市、縣(區)不同類別和標準的人力資源市場,實現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省、市、縣(區)、鄉鎮(街道)、社區五級網絡互聯、信息共享。健全人才市場供求、價格、競爭機制,大力發展人才服務業,積極培育專業化人才資源服務機構。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務系統,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進一步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加強政府對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促進人才資源有效合理配置。完善人事爭議仲裁、人才競業避止等制度,維護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人才公共服務產品的標準化管理,支持各類人才機構開發公共服務產品。
第三節加大對人才的有效激勵保障
完善分配、激勵、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與工作業績緊密聯系、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權益的激勵保障機制。統籌協調相關單位和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穩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完善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健全國有企業人才激勵機制,推行期權股權等中長期激勵辦法,重點向創新創業人才傾斜。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探索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方式。
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調整規范各類人才獎項設置,重獎為陜西經濟建設、科教發展和文化繁榮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繼續做好省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鼓勵支持和重獎在國際國內各項事業中為國家、為陜西獲得殊榮的各類人才。
實施知識性財產保護政策,完善國家資助開發的科研成果權利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在科技成果的技術轉移和知識型財產的產權交易中保護科研人員和財產所有者的利益。制定支持個人和中小企業發明創造資助辦法,鼓勵創造知識型財產。建立專利技術交易市場和信息平臺,加大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和執法保護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信用制度。
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重點,形成社會保障、單位保障和個人權利保障相結合的人才保障體系。支持用人單位為各類人才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擴大對農村、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的社會保障覆蓋面。
第四節實施人才發展的若干政策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財稅金融、創業扶持、公共服務等政策,結合實際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實施力度,為人才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加大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確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支出增長幅度,繼續加大對文化事業的投入。省、市、縣三級財政建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體系,保障人才發展重大項目實施。進一步整合投入資源,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的要素投入結構,大幅度提高人力資本投資比重。建立重大項目、重點發展領域(區域)人才保證制度,提高項目建設、重點領域創新和區域發展中人才開發經費比例。繼續加大省財政對市縣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財政困難地方保證人才開發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鼓勵和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和社會加大對人才發展的投入,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個人和社會機構投資人才資源開發。積極爭取國家對人才發展的資金和政策扶持,爭取國際組織、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對人才發展的資金支持。
有效整合科技人才資源。研究制定《關中-天水經濟區統籌科技資源改革示范基地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進統籌科技資源改革,用好先行先試權,加大統籌經濟區科技人才資源和體制、機制、政策支撐力度,有效整合中央與地方、軍工與民用科技人才資源,加快產學研用一體化,引導科技人才資源向企業和產業聚集,推動科技與經濟更緊密結合。加快陜西科技資源中心建設,建立全省智力資源庫,為各類人才提供資源共享的信息服務平臺。加大對重大科技裝備、重點實驗室的管理,促進公共科技資源使用的社會化,構建自主創新的服務平臺。加強對科技研發、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等各項資金的統籌使用。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配置相結合,充分發揮中央在陜單位的科技人才優勢。依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大學科技園區,培育和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新人才。統籌軍民結合、軍地結合、寓軍于民的國防科技創新體系的協調發展。加強重點試驗室、工業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
鼓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建立扶持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稅收、貼息等優惠政策,支持以高層次人才為重點的各類人才創辦科技企業。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到基層創業、到中小企業就業,鼓勵支持省直單位科研人員到縣鄉生產、科研一線創業服務,鼓勵支持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批準辭職創辦企業、到基層從事社會服務,鼓勵支持和引導海外人才來陜創業。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創業貸款等辦法,支持科研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就事業并享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實行管理人員職員制度。
促進區域人才協調發展。圍繞《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實施和推進西安國際化大都市建設,制定加強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方面的措施,支持西安在統籌科技人才資源、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方面開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建設“人才特區”,提升人才國際化水平,發揮國家級創新型試點城市和統籌科技資源示范基地的作用。圍繞陜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充分發揮重大項目對人才的吸附作用,支持急需緊缺人才的引進和本土人才的培養。圍繞陜南循環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工業園區和主導產業聚集人才的作用,加大對人才培養、引進的支持力度。
有序推進人才合理流動。完善人才交流和掛職鍛煉制度,擴大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地區、跨部門交流任職范圍,營造開放的用人環境。完善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選拔人才的制度,完善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的社會保險銜接辦法。實施人才向農村基層和邊遠山區流動的引導政策,對到農村基層和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人才,在職務職稱晉升和工資待遇方面實行傾斜政策。采取政府購買崗位、報考公職人員優先錄用、建立“五險一金”等措施,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中小企業就業,逐步提高黨政機關從基層招錄公務員的比例。制定公職人員到基層服務和鍛煉的選派辦法,建立城鄉人才對口服務制度。
大力促進非公有制人才發展。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的開發納入各級政府人才發展規劃,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資金、項目、信息等公共資源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開放,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參與人才宣傳、表彰、獎勵等活動。
全面提高人才國際化水平。堅持人才自主培養開發和引進海外人才相結合,開發利用好國內國際兩種人才資源。建立高層次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留學人員創業園等機構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同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加強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強對外引智和外國專家工作,完善國外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政策措施。積極開發國(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完善出國(境)培訓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陜西“一站式”海外人才服務窗口。培育引進一批國際化人才中介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