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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能否與“熱浪”畫等號?
氣象學上,氣溫達到或超過35攝氏度以上時稱為高溫。楊貴名解釋說,高溫是暖氣團控制下的溫度較高的天氣。大陸上,是指較高溫度的暖氣團移至某一地區,暖空氣下沉使得溫度升高,形成的相對比較干爽的炎熱天氣;海洋上,高溫則主要是受副熱帶高壓影響,下沉氣流升溫所致。
熱浪則是指持續地保持過度炎熱。熱浪的形成,一般是熱帶洋面上暖氣團向北輸送,移動過程中形成的持續溫度過高且常伴有較高濕度的悶熱天氣。熱浪相較于高溫更強調時間上的持續性和空間上的展縮性。熱浪正如其名,就好比海浪一樣,一波又一波地送來讓人難以忍受的高溫空氣。熱浪一般可以持續幾天甚至幾周,使人體耐力透支甚至死亡。楊貴名說,熱浪這一極端天氣氣候事件主要發生在盛夏季節,但春末也時有發生,分布以南方為主。北方地區溫度較低,暖氣團勢力較弱,一般不易形成熱浪。
中高緯度地區成新的高溫頻發區
在全世界范圍,有些地區或國家比較容易受到熱浪的襲擊,像印度、巴基斯坦等熱帶、副熱帶地區就是典型的高溫熱浪災害頻發地區,每年都有數千人因熱浪襲擊而致死。但近年來,我國以及歐洲、美國、日本等原本較涼爽的中高緯度地區,天氣也日趨炎熱,極端高溫事件增多,逐漸成為新的高溫頻發地區。
近年來,高溫在我國北方部分地區增加態勢十分明顯,中央氣象臺最新監測資料顯示,7月5日14時,新疆東北部、內蒙古西部、陜西關中地區、華北中東部、江南中南部和華南南部出現大范圍35攝氏度以上的高溫天氣。據統計,2010年6月1日至7月4日,東北、華北、新疆、長江流域和華南等地區共有162個站日最高氣溫達到極端事件標準,其中黑龍江、吉林、內蒙古和新疆的34個站突破歷史極值。
按照我國氣象部門的規定,預計未來某時段內將出現最高溫度超過35攝氏度的高溫天氣時,即發布高溫警報,以此提醒人們警惕高溫來襲。
“高溫不像暴雨等災害會對人民生命構成重大威脅,目前我國還沒有高溫紅色預警。”楊貴名表示,遇上高溫天氣,我國氣象部門會在第一時間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公眾發布高溫預警信號。我國的高溫預警信號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藍色、黃色和橙色高溫預警,其具體劃分標準主要依據最高溫度數值和高溫出現的時段等。
據悉,美國國家天氣局還綜合考慮了溫度和相對濕度影響,利用熱指數來預報高溫。德國科學家則基于人體熱量平衡模型,開發了人體生理等效溫度對熱死亡率進行檢測。世界氣象組織下屬氣候委員會也專門成立了專家小組,在全球很多城市和地區推廣熱浪與健康預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