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2007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氣象局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3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中國氣象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5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中國氣象局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486.78萬元。
2006至2007年,中國氣象局在“艱苦氣象臺站交通工具購置專項”和“基層臺站統一配置專用汽車”兩個項目中,安排486.78萬元用于支付部分非艱苦(基層)氣象臺站所購車輛差價款。
(二)自行批復調整項目預算395萬元。
2007年6至7月,中國氣象局自行批復所屬國家衛星氣象中心“空間天氣監測預警技術與業務產品開發”等4個非預算項目,資金來源為“基本氣象業務運行維持費”等其他項目資金395萬元。上述4個項目均未列入財政部批復的中國氣象局2007年度項目支出預算。
(三)所屬國家衛星氣象中心房租收入138.43萬元未納入預算。
2006至2007年,國家衛星氣象中心將部分辦公用房對外出租,兩年合計取得房租收入138.43萬元,由其所屬的北京風云衛星氣象科技公司核算管理,未納入該中心預算。
(四)部分所屬單位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76.43萬元。
1.2007年,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在“多軌道業務產品檢驗及效果評估”等4個項目中安排22.46萬元用于其他業務支出和發放加班費,不屬于上述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
2.2007年,國家氣象中心在“基本氣象業務運行維持費”項目中安排53.97萬元用于該中心日常公用經費及其他業務支出,不屬于上述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
(五)部分所屬單位部分項目支出執行率低。
1.截至2007年底,國家衛星氣象中心執行的“氣溶膠輻射特性觀測精度的定量評估和新的觀測方法研究”等5個項目執行率低于50%,結余項目資金1191.93萬元。
2.截至2007年底,國家氣象中心執行的“部門應急平臺技術研究與示范”等2個項目執行率低于50%,結余項目資金337.93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的問題,要求將資金追回;對自行批復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對所屬國家衛星氣象中心房租收入未納入預算的問題,要求將資金收回并納入預算管理;對部分所屬單位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的問題,要求將不應由項目資金列支的支出調出;對部分所屬單位部分項目支出執行率低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財政部批復的項目預算執行,加快項目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國氣象局應進一步加強部門預算管理,規范預算編制和批復,嚴格執行國家預算和財政制度;認真按照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得自行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或轉作他用;督促各所屬單位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對應納入預算管理的收支應嚴格按規定納入預算。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國氣象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部分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國氣象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切實加以落實。對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的問題,已將資金追回;對自行批復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已歸還原資金渠道;對所屬國家衛星氣象中心房租收入未納入預算的問題,已要求該中心將資金收回并納入預算管理;對部分所屬單位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的問題,有關單位已分別調整了賬務,并采取措施,加強項目執行中的預算控制,保證今后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對部分所屬單位部分項目支出執行率低的問題,已采取督辦措施,加快項目預算執行進度。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中國氣象局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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