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7年度
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月至2月,審計署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11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保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會本級和3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保監會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財會工作獎懲機制,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超預算列支人員經費2983.36萬元。
2007年,保監會本級及35個所屬單位采取在往來科目掛賬等方式,超預算列支人員經費2983.36萬元。
(二)擴大開支范圍支出311.49萬元。
2007年,保監會本級及4個所屬單位擴大開支范圍,在福利費中列支人員經費、津貼等共計311.49萬元。
(三)所屬黑龍江保監局賬外存放資金428.93萬元。
2007年,黑龍江保監局將應上繳財政的考試收入累計428.93萬元存放于個人儲蓄賬戶中,2007年末尚有61.27萬元沒有上繳財政匯繳專戶。
(四)所屬福建保監局多計支出13.04萬元。
2005至2007年,福建保監局委托福建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保險中介人考試,但未經有效核實向該協會多計支出考試費13.04萬元。
此外,保監會部分所屬單位存在使用稽核辦案費購買計算機、部分固定資產未入賬等不規范的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超預算列支人員經費、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問題,要求予以糾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存在賬外資金、多計支出的問題,要求予以糾正,追回有關款項;對使用稽核辦案費購買計算機、部分固定資產未入賬等不規范問題,要求加強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糾正。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保監會應進一步規范人員經費支出,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和范圍使用資金,提高會計核算的規范性;進一步加強對保險中介人考試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保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保監會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和所屬單位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認真糾正和整改。對超預算列支人員經費的問題,已將有關情況報財政部;對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問題,已對全系統進一步明確人員經費、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的經費列支渠道,并規范各項津補貼和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對存在賬外資金的問題,已責令所屬單位將考試收費立即全額上繳財政匯繳專戶,并制定了《中介人資格考試報名費收繳管理辦法》;對多計支出的問題,已責令相關單位重新核算考試承辦單位的成本費用,在規定范圍內據實調整支付費用標準;對使用稽核辦案費購買計算機、部分固定資產未入賬等不規范的問題,已制定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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