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昨日發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歐盟對華發起的貿易救濟措施案件共計152起,其中歐盟對華已裁決正在執行的貿易救濟措施產品便達到56起。
統計顯示,在歐盟對華發起的貿易救濟措施案件中,反傾銷案件占了絕大多數,共有149起,此外還有2起保障措施和1起特保措施。
北京WTO事務中心專家程大為表示,從統計結果來看,目前我國有56種出口產品正同時“遭受”歐盟方面的貿易救濟措施,這一數字在全球來看是比較高的。在這些產品中,有些已經歷經數次反傾銷或其他貿易救濟措施,但在救濟措施到期之后,歐盟方面又再次發起“日落復審”等保護措施,使得貿易救濟措施實施期限一再延長。
在各種歐盟對華反傾銷出口產品中,中國皮鞋遭遇的反傾銷制裁便已長達近五年。
2005年7月,歐盟對中國皮鞋開始進行反傾銷立案,2006年10月份便開始對中國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2008年10月,歐盟對中國皮鞋實施為期兩年反傾銷措施到期后,歐委會不顧成員國的反對意見發起反傾銷行政期滿復審,又在2009年末裁定繼續對中國和越南產皮鞋征收15個月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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