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8月10日電(陶拴科 先福軍) 記者10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局獲悉,7月份資源稅改革后的首個征稅期,新疆地稅征收范圍內的五大油田企業實現石油、天然氣資源稅3.68億元,同比增收3.07億元,同比增長505.90%。
新疆地方稅局稱,目前新疆油氣資源稅改革共涉及11個地州市、33個縣市,資源稅改革每年可使新疆財政增收40億元~50億元,資源稅將躍居地方稅收的第二大稅種,資源稅改革增加地方財力效應初步顯現。
稅務征收人員介紹,從今年6月1日起,國家率先在新疆實行油氣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地稅征收緊緊把握油氣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依據,掌握所管轄的油田公司資源稅改革計征方法,確保按時開征、依率計征。首先做好了政策宣傳輔導和調研工作,其次抽調稅源管理骨干力量,組成宣傳小組深入企業進行面對面的政策輔導,為企業正確理解和執行政策提供支持。
記者了解到,在一個月新資源稅征收方面,新疆地稅方面不僅全面監控新政策落實情況,并及時發現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集中討論研究解決。對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的征收和收入的分配、劃轉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的屬地原則,實施了公正、公開、透明和便利稅企征繳的分配原則,嚴格按照各油氣田(井口)當期產量比例進行分配,確保了按期足額劃轉稅款。
目前,新疆地稅局為進一步做好油氣資源稅改革后的稅收征管工作,要求各涉油地區地稅機關加強與油田企業的聯系和交流,建立信息交換機制,以增進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并建立定期召開稅企聯系會議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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