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 《郵政法》第八稿出臺,卻在快遞行業中招來了一片質疑聲。近日,50家民營快遞、物流、貨運公司等非郵政企業聯合起草了一封質疑《郵政法》第八稿的公開信,稱其不利于國內快遞業務的發展,尤其是民營快遞。
物流企業8成利潤須上交
《郵政法》第八稿中規定,非郵政企業進入快遞行業需要向國家郵政總局交納普遍服務基金。不少快遞企業對此感到十分氣憤:“越修改越顯得不公平!”
據了解,“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原本是郵政在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擬就普遍服務補貼的措施,每年,國家均對郵政部門進行政策補貼。為了使這些虧損能夠繼續得到彌補,《郵政法》第五稿中規定,郵政企業和非郵快遞企業都要繳納普遍服務基金。但第六稿卻只規定非郵政企業需要繳納這一基金,同時允許郵政企業繼續實行混業經營。知情人士介紹,對于利潤已經很薄的物流企業來說,需要交納基本服務基金,意味著要把凈利潤的80%交給中國郵政!
此外,非郵政企業也不能隨便開設分支機構,必須通過國家郵政總局審批。如此一來,郵政部門的網絡優點,則成了非郵政企業的致命弱點。如果這兩項措施實施,也就是宣判了民營快遞企業的死亡。
專營范圍調整幾成空文
而第八版中唯一的“甜頭”——郵政的專營范圍從以前的350克下調到150克,也讓快遞行業感到不滿。
據了解,《郵政法》第八稿中規定:150克以下的信件屬于郵政的專營范圍,5公斤以下的印刷品和10公斤以內的包裹被列為郵政普遍服務范圍,以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
對此,一家快遞企業的有關負責人提出,150克信件相當于32張A4紙的重量,很多物件都在這個范圍之內,“一般快遞的都是文件、資料,文件能有多重?”
事實上,這一范圍涵蓋了同城非郵政快遞90%左右的業務,以及城際間的非郵政快遞50%左右的業務。而列入普遍服務的包裹范圍,則占去城際間的非郵政快遞70%以上的業務,以及全國的物流配送公司、快運和貨運公司50%以上的業務。
一家規模比較大的國內快遞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到,行業內希望能借鑒國際上通常采用的重量和資費雙重標準,“應該把郵政專營的范圍修改為50克以內,而且,對于50克以內的信件,非郵政企業也可以經營,但要求資費為郵政部門平郵的2~3倍。”
有快遞企業代表認為,《郵政法》的制定者應該由國務院政策法規司來執行,郵政部門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現在國家郵政總局是站在郵政企業的角度來制訂法律,因此才會出現越修改越不公平。”
快遞企業呼吁知情權
最近50家非郵政企業們舉行討論會,聯合起草了一封質疑《郵政法》第八稿的公開信,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快遞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劉建新也參加了這場討論會。他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郵政法》起草完全沒有告知他們任何情況。“《郵政法》涉及企業發展,當然需要與溝通。但到目前為止,政府并沒有向我們提供任何《郵政法》第八稿的資料。”劉建新向記者坦言,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拿到的《郵政法》第八稿,是通過某些企業想方設法才獲得的。
據悉,此次由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家郵政局修改起草的《郵政法》第八版,并沒有向非郵政企業征詢,而是直接提交給了國務院相關部門。此前,2004年7月和2006年1月出臺的《郵政法》第六稿和第七稿都征求了國際快遞和民營快遞企業等的意見。而這次的第八稿在征求了各部委意見后,據稱已經列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討論議程,按照程序,如果在本月20日或2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將直接遞交人大常委會討論。(記者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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