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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務
為了實現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目標,從現在起到2020年,我國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是:
(一)健全企業行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組織、引導各類行業和企業結合生產和技術發展需求,大力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和新知識、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培訓,積極探索引導職工在實踐中學習和成才的有效途徑。推動職業院校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和企業需要,通過深入開展校企合作,深化教學改革,進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用性。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產業布局和支柱產業發展需要,通過財政投入和多種籌資方式,建設一批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各類企業職工、院校學生和其他勞動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高技能實訓和技能鑒定等服務。
(二)完善公平公正、運行規范、管理科學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為導向,結合生產和服務崗位要求,通過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規范對職業院校學生的職業資格認證以及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進一步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多元評價機制。進一步健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和質量監督制度,規范鑒定程序,構建和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人才評價體系。
(三)構建有效激勵、切實保障、合理流動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機制。以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為目標,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訓、考核、使用與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動和社會保障的各項政策,建立有利于激發高技能人才崗位責任感和創新創造活力,實現高技能人才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可持續發展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機制。
(四)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的社會氛圍。堅持以科學人才觀為指導,以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為方針,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和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活動,選拔和樹立一批優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勞動光榮、技能成長”的觀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形成多方參與、密切配合、共同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高技能人才工作。
四、重點舉措
以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為龍頭,以加強高級技師培訓為重點,通過大力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重大政策,創新體制機制,推動高技能人才總量穩步增長,素質大幅度提高,使用效能明顯增強。重點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以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為龍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訓力度。適應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加快產業調整和振興的需要,以高級技師為重點,大力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和素質提升。重點加大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等行業(領域)高技能人才培訓力度。到2020年,全國新培養技師350萬人,高級技師100萬人,使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3900萬人。國家重點推動加強上述行業(領域)50萬名高級技師培訓。
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到2020年底前,依托大型骨干企業(集團)、重點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成1200個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課程研發、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動。其中,到2015年底前,建成400個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圍繞十大振興產業、新興戰略性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領域)來布局,重點依托上述行業和大型骨干企業(集團)的職工培訓機構(包括行業、企業舉辦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等職業院校)、城市公共實訓基地來建設。
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長的政策措施。對參加急需緊缺行業(領域)高技能培訓的人員,可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制定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的辦法,選擇部分工程技術類專業,探索開展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按規定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試點;鼓勵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鼓勵企業與職工院校畢業生協商確定初次就業工資水平時,對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參照大專畢業生待遇確定。
(二)以實施青年技能就業培訓工程和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工程為重點,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堅持城鄉統籌、就業導向、技能為本、終身培訓的原則,以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為核心,進一步加強各類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并能適應其職業生涯不同階段需要的職業培訓制度,力爭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相應的職業培訓,使企業技能崗位的職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訓,使每個有培訓愿望的創業者參加一次創業培訓,引導更多勞動者走素質就業、技能成才道路。
實施青年技能就業培訓工程。根據產業結構升級、加快城鎮化進程和促進青年就業及成才的需要,發揮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主體作用,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開展1-2個學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對退役士兵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對職業院校學生強化職業技能和從業素質培養。對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學員,在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的同時,對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員給予一定生活費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依托現有職業培訓機構及培訓設施,加大資源整合力度,提升改造一批適應不同層級培訓需要的職業技能實訓基地,為城鄉青年及各類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和鑒定提供公共服務平臺。
實施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工程。引導、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集團),建立現代企業職工培訓制度,針對崗位需求和職工特點,開展多層次、多樣化培訓,通過脫產、半脫產培訓、崗位練兵、崗位培訓、班組長培訓、技能比賽等形式,提升企業新錄用農民工和在崗職工的崗位技能;結合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技師研修制度和名師帶徒制度,促進高技能人才成長。職工經單位同意參加脫產半脫產培訓,應享受在崗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企業新錄用符合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勞動者,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一定的培訓費補貼。企業職工在崗技能提升培訓所需經費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三)以制度創新為重點,健全高技能人才評價選拔制度。進一步突破年齡、資歷、身份和比例限制,積極探索和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多元評價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辦法。依托具備條件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繼續推進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模式,重點評價企業職工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能力。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院校教學實際,開發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標準,指導職業院校調整專業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規范技能鑒定活動,使畢業生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結合市場需求和產業結構調整,制定并公布一批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專項職業能力的考核規范,同時,大力發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絕招絕技,探索進行專項職業能力認證。做好職業資格目錄的公告工作,規范職業資格設立和管理。加快新職業開發,規范新職業申報審批和發布流程。進一步完善鑒定所(站)設立審批和管理、鑒定考務管理、證書核發管理制度,推進鑒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完善鑒定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強職業技能鑒定信息化建設和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建設,推動鑒定管理科學化、規范化。
進一步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在發現和選拔優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結合企業需求和院校實際,統籌組織和實施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完善職業技能競賽組織程序、參賽條件、競賽職業(工種)的選擇、競賽內容、競賽后的激勵方式等,引導和帶動廣大企業職工和院校學生積極參加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活動,不斷提高技能水平,為更多優秀高技能人才脫穎而出搭建平臺。按照世界技能組織要求,積極組織我國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大賽,推動我國優秀技能人才走向世界。獲得國際、國家級和省部級職業技能競賽優秀名次的人員,可以按照規定晉升職業技能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