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協議]["氣候政治"博弈的新起點][談了2年 吵了13天 協議達成 畫餅充饑][楊潔篪: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取得三大成果][哥本哈根概念浮現 環保產業受銀行青睞][必須改變工業化世界的生活方式]
12月19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伊福·德布爾出席新聞發布會。經過馬拉松式的艱難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19日下午在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后閉幕。《哥本哈根協議》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采取自主減緩行動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達成廣泛共識。新華社/路透
新華網哥本哈根12月19日電(記者尚軍 劉曉燕)經過馬拉松式的艱難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19日下午在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后閉幕。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他對此次氣候變化大會取得的進展感到滿意,本次會議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但他也承認,過去13天的談判進程相當復雜,進展非常艱難。
潘基文說,雖然本次會議沒有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他將盡力推動在2010年實現這一點。
《哥本哈根協議》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采取自主減緩行動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達成廣泛共識。
自7日開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原定18日結束,旨在為《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12年到期后的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努力達成安排。100多個國家的領導人和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等國際組織負責人出席了大會領導人會議。但是,由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減排責任、資金支持和監督機制等議題上分歧嚴重,會議被迫拖延了一天。
會上,發展中國家普遍主張,當前的氣候變化談判必須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必須堅持雙軌制,發達國家應正視并承擔起自己的歷史責任,加大減排力度,并為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提供足夠的資金和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