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確定 包括擴大監測范圍、加大重金屬監測力度等
2010年是“十一五”規劃實施的最后一年,各項考核工作任務繁重,需要大量的環境監測數據作為依據,同時又要為“十二五”規劃做謀劃。因此,做好2010年的環境監測工作,意義重大。環境保護部在新年開局就以環辦2010年1號文件的形式發布了《2010年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充分表明了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
《2010年環境監測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對2010年環境監測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作為承上啟下之年,2010年的監測工作與往年比起來更系統、更全面,也更規范。除了繼續推進常規工作之外,一些重點工作也得到了更加重視。
首先,強化了政府對環境監測工作的責任。在《要點》開頭就明確指出,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重要方面,是履行環境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任務。
其次,強調要加大環境監測工作法律規章制度的建設力度。在2010年,國家將進一步加大環境監測立法、政策、制度、規劃和能力建設工作的力度,出臺《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配套政策、完善環境監測制度、加快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研究和編制、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以及定期公布重點流域和環保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狀況,這一系列舉措的實施,將使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發揮越來越大作用。
第三,突出了2010年環境監測工作的重點。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年,是“十二五”環境監測工作的謀劃年,這一年的環境監測工作也因此有了“承上啟下”的特點。重點如下:
——一是環境監測范圍的擴大。《要點》里指出,“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開展CO2等溫室氣體的監測工作。同時要加強空氣中的二氧化硫、地表水中的高錳酸鹽指數的監測,根據其濃度變化驗證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成效”;
——二是著重強調了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要點》強調要“實時發布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以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
——三是強調了要加大重金屬監測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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