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執行難 記者海國攝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今日表決 如獲通過經批準后將成為地方性法規
今天將表決的控煙條例從內容到名稱都有修改,《廣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變為《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且明確規定室內工作場所要限制吸煙,這意味著條例對吸煙行為和范圍全面收緊,規定也更嚴格。
條例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公共走廊、電梯以及本單位的餐廳、咖啡廳禁止吸煙,其他區域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
條例7大變化
規定室內工作場所限制吸煙
把商場、書店列入禁煙范圍
規定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
規定政府管理部門可用志愿服務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控煙
規定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對政府機關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
規定煙草銷售者對于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購買者應該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件。
增加了設置吸煙室或劃定吸煙區的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應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煙室或吸煙區的規定。
本報訊 (記者周祚 通訊員穗仁宣)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昨天上午召開,會期兩天。會議各項議程中,最受關注的當屬《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條例草案修改后按計劃將在今天下午的會議上交付表決。
控煙條例已進入立法程序上的三審,如獲通過并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正式成為廣州市新的地方性法規。
工作場所可設吸煙室
此前,公眾關注和爭論的焦點在于辦公室是否列入禁煙范圍。條例二審時關于“辦公場所不列入禁煙范圍”的規定曾引起市民質疑,此次審議稿順應民意將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重新納入禁煙范圍。
為充分了解各方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決前再次征求了近20個政府部門的意見,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還率法工委專程赴北京調研,吸取經驗。
針對市民較關心的個人獨立辦公室是否屬于控煙范圍,李力表示,條例中對限煙的室內工作場所限煙有十分明確的表述,如果個人獨立辦公室屬于條例規定包含的范疇內,當受條例管轄。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為保護不吸煙人群免受二手煙的危害,應明確規定室內工作場所禁煙和控煙的范圍主體。審議稿增加條款規定,室內工作場所要限制吸煙,除了以上禁止吸煙的場所外,室內工作場所其他區域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
公務活動中不備煙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原條文“提倡在各類公務和公眾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的倡導性表述要求過低,與本法規控制吸煙的立法宗旨不符。審議稿也吸取了這一意見,修改相關條款規定:在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
為保證政府機關的控制吸煙工作落到實處,審議稿修改條款要求,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可以根據控制吸煙的工作需要,對政府機關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
專家觀點:“執法難”將是最大難題
控煙條例如果表決通過,將很快成為地方性法規。有學者和專家提出,“執法難”可能是條例出臺后最大難題。
有關部門調研中發現,執法難的問題并非個案,北京、上海、銀川等已有地方控煙立法的城市都存在這一問題,原因主要有幾方面:一是執法力量嚴重不足。二是民眾對于禁煙的認識有待提高,不少吸煙者認為,吸煙是個人權利,別人無權干涉。三是煙草稅收是國家稅收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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