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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調查難、認定難、刑事追責難
專家建議齊抓共管解決關鍵問題
近年來,證券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內幕交易打擊力度,自2008年證監會稽查總隊成立以來,已成功查處黃光裕案、高淳陶瓷案等一批有影響力的案件。盡管如此,仍有一些疑似內幕交易案件由于種種原因,難以快速結案,甚至不了了之。記者多方采訪監管部門官員、市場人士以及業內專家,發現當前打擊內幕交易違法犯罪仍存在調查難、認定難、刑事追責難等諸多難點。
長期從事證券類案件辦理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無權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證券監管部門很難落實當事人口供。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擴大,單靠某個監管部門難以做到有效打擊內幕交易行為。”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說。事實上,包括李啟紅案、劉寶春案在內的諸多案件辦理過程顯示,當前打擊內幕交易,單靠一個部門的力量是無法突破的。
劉玉珍結合臺灣、香港等地經驗指出,有必要建立起多位一體的內幕交易發現機制發現內幕交易線索,包括對與內幕交易相關內容建檔備案,以備查處發現內幕交易行為之需。據了解,證監會已在此之前建立證監會機關、派出機構和交易所協作配合、快速反應的“三位一體”工作機制,能快速對疑似內幕交易行為進行跟蹤并備案。
除此之外,證監會也在推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并擬逐步擴大登記范圍。一旦相關股票交易出現異動,則可據此順藤摸瓜進行核查。
提高立法、司法、執法對于打擊內幕交易的支持
出臺證券類法律的司法解釋比較迫切
在提高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對于打擊內幕交易行為的支持方面,比較迫切的是出臺證券類法律的司法解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和張遠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表示,有必要盡快對內幕交易構成、內幕交易主體范圍、內幕交易消息知悉等諸多方面做出更為細致,更具操作性的司法解釋。
有專家進一步認為,內幕交易行為逐步上升為證券監管主要矛盾,相關法律法規應與時俱進,比如刑法、證券法對于內幕交易行為的相關表述應根據當前情況重新梳理。張遠忠則表示,針對證券類犯罪的特點,可以探討細化甚至降低一些案件立案標準,以快速破案;另外,有必要提高執行機關受理內幕交易案件的積極性,支持監管機構配備更多人力,做到及時調查,及時溝通,讓案件查處過程更為順利。
此外,一些專家還建議,可以借鑒國外經驗,設立內部舉報人制度,幫助辦案部門及時準確掌握相關內幕交易行為證據;同時,可考慮建立內幕交易案件中的民事追索機制,對內幕交易行為形成威懾。 (綜合記者謝衛群和新華社記者陶俊潔、華曄迪、趙曉輝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