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醫改方案中將區縣公費醫療人員全部納入醫保,主要解決兩大問題:一是就醫不方便和個人墊付醫療費用;二是各區縣間公費醫療人員待遇差距。
亮點一:
可自選定點醫院持卡就醫
改革后,門診按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報銷,個人可從全市1800家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5家醫院作為定點醫院(其中A類、專科、中醫醫院免選),費用隨時申報,異地隨機就醫。而改革前,多數區縣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在職職工只能選1家醫院,退休者也只能選2家醫院,就醫局限比較大。特別是對退休職工,避免了因離指定醫院較遠而被迫“長途跋涉”。
此外,納入醫保的區縣公費醫療人員將與企業職工一樣,享受持卡就醫,個人無須墊付醫療費,也就不存在報銷問題。而現在某些區縣公費醫療待遇者,占用個人資金問題仍然存在。
亮點二:
公費醫療補助“平衡”待遇差距
長期以來,大部分區縣公費醫療都采用包干形式管理,財政把單位的醫療費按人頭,分住院和門診,在職和退休不同標準包干給合同醫院統一管理,一旦超支,由單位、財政、醫院三方共同負擔。
由于區縣財政差異造成了各區縣公費醫療標準高低有別,像平谷區在職人員全年門診包干只有350元,退休的也才600元;而改革后,在職人員大醫院門診就醫超過1800元的部分可按70%比例報銷。對于由此產生的“待遇差”,18區縣將統一采用“公務員補助”的做法來“補齊”。這意味著,公費醫療和基本醫療并軌后,原有的公費醫療待遇水平能夠保障。一些遠郊區縣,公費醫療的保障水平比職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相對偏低,通過改革他們的保障水平將有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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