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農合部級聯席會議要求,審計署從今年5月起,組織9個特派員辦事處對安徽、湖北、江蘇、遼寧、湖南、四川、福建、河南、黑龍江9省新農合基金籌集、使用、管理和相關配套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目前,各審計組正在現場開展審計調查,預計相關工作將于今年7月底結束。
截至5月中旬,審計調查表明,新農合制度在推行過程中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制度銜接不夠充分,對“五保戶”、貧困戶救助不到位。審計發現,由于民政、衛生兩個系統工作不對接,一些地方非“五保戶”卻在享受新農合對這一群體醫藥費報銷的優惠政策,而部分“五保戶”卻在就醫后沒有得到醫療救助。
二是存在有的參合農民重復參保,甚至重復報銷現象。審計發現,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有的縣1萬多人同時參加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其中100多人在就醫后重復報銷,50多人報銷總額已超過實際花費,最高的超出1000多元。此外,還有個別人用假發票從新農合經辦機構報銷高額醫藥費用。
三是基本藥物零加價政策推行緩慢,鄉鎮衛生院藥品加價率高。審計發現,部分醫療機構存在收費項目不規范、放寬住院條件、部分藥品價格偏高等現象。部分地區在藥品目錄上仍然存在城鄉差異。
四是現行制度給外出務工參合農民報銷醫療費帶來不便。由于新農合以縣市統籌為主,定點醫療機構也由各縣市指定,省與省之間、省內各縣市之間沒有互相認可的定點醫療機構,在外打工農民回到參合所在縣市只能按報銷比例較低的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標準來報銷醫療費用,增加了農民負擔。
對此,審計人員建議,加快制定科學的新農合政策實施方案,盡快實現全國性定點醫療機構相互認可、多個信息系統無縫對接,加大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投入,進一步加強監管機構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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