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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1年財政重點工作安排
(一)繼續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支持以經濟增長帶動結構調整。一是支持擴大內需。省財政安排基本建設支出16億元、積極爭取中央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60億元,主要用于公益性項目和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安排1.8億元,落實家電、摩托車下鄉和以舊換新等財政補貼政策。二是支持科技創新。省財政安排26.8億元,支持重點領域技術創新、支持加快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支持“雙百工程”和“十百千高端人才引進工程”等。三是支持三大區域加快發展。省財政安排12.9億元,支持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遼西北地區重點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支持沈陽經濟區城際連接帶新城新市鎮主導產業園區產業項目發展。四是支持節能減排和改善生態環境。省財政積極籌措資金,支持全省鄉鎮垃圾處理場和污水處理廠建設。安排10億元,繼續推進節能和循環經濟發展、支持遼河和大小凌河流域生態環境整治、支持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二)增加“三農”投入,促進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發展。一是支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省財政整合籌措專項資金支持大型農產品深加工項目建設。安排17.8億元用于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動物疫苗購置和畜產品安全檢測、支持開展農業保險和對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實施獎勵。二是支持新農村建設。省財政安排6.9億元,用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農村文化建設工程、農村勞動力培訓、農村民生工程等。安排2.3億元,支持扶貧開發。三是繼續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支持引進大項目,加快培育縣域工業產業集群。繼續實施財源建設工程,促進縣域經濟和社會持續快速發展。
(三)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讓改革成果惠及民生各個領域。一是進一步支持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省財政籌措39.2億元,確保落實促進就業各項財政補助政策。落實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標政策,將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140元。安排8.7億元,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進一步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繼續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二是大幅增加教育事業投入。省財政籌措38.2億元,確保省屬高校生均撥款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支持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校舍安全工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等。三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由人均不低于15元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5元。繼續支持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醫藥服務體系、婦幼保健體系建設。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提標政策,年人均補助標準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全面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啟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四是加大文化、體育、計生事業投入。省財政安排7.8億元,扶持文化產業和公益文化事業發展、全力支持籌備和備戰“十二運”、支持計劃生育事業發展。五是支持保障公共安全和落實對口支援。省財政安排19.6億元,繼續推進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監獄體制改革,對口支援青海、西藏、新疆、三峽奉節等地區。
(四)推進法治財政建設,健全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機制。一是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各項配套政策,提高公共財政保障能力。全面落實調整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各項政策。完善均衡性轉移支付逐年增長機制和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加大對困難地區財政扶持力度。進一步規范各類轉移支付辦法,縮小地區間財力水平差異,推進我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二是深化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各項改革,建立規范、高效的財政運行機制。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進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科學劃分收支范圍,建立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加快預算執行,大力壓縮財政結轉和部門結余。三是強化財政管理和監督,推進法治財政建設。進一步擴大預算公開范圍,細化預算公開內容。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逐步建立全過程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防范“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加強基礎管理工作和基層財政建設。依法規范各級政府部門舉債融資和擔保承諾行為,建立政府償債準備金制度。
(五)狠抓增收節支,確保全年收支平衡。一是依法組織財政收入。科學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實事求是組織財政收入,不斷提高收入質量。強化收入監管,維護稅收政策的公平性和權威性。提高對非稅收入的統籌調度能力,增加政府可用財力規模。二是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勤儉辦一切事業。繼續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約的有關規定,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等三項經費支出預算原則上實行零增長。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嚴禁超標準裝修辦公用房。嚴格控制和規范慶典、節會、論壇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