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中央綜治辦、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9個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見》。
據法制日報消息,這份中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首個專門的政策性文件,明確了有關部門在保護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的職責。
根據這個意見,中國將從7個方面加強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一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預防工作,加強預防未成年人流浪和返鄉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
二是保證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
三是強化對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
四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要通過施行心理疏導和調適等干預措施,加強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
五是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
六是打擊幕后操縱和利用未成年人進行違法活動的犯罪行為。
七是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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