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共有化工企業2.1萬多家,而沿長江、黃河分布的就占50%以上,其中100多家存在安全隱患
國家環保總局4月5日公布,在對各大水域價值4500億元的127個化工石化項目的環境風險排查中,由環保總局直接排查的20個敏感地區的項目均有不同程度的環境隱患。化工石化行業的環境安全一時成為關注熱點。
發展背后埋隱患
如果不對這些化工石化項目進行徹底整改,類似松花江污染的環境事故就在所難免
在煉油、乙烯等石化行業中,一個項目動輒幾億元甚至上百億元,而且一個大項目往往能帶動一串產業鏈。而我國正處在大規模工業化階段的客觀發展過程,近年來化工石化項目如雨后春筍般紛紛上馬。“特別是在長江中下游地區,有的地方一個城市分布著幾個化工園區,可以說是遍地開花。”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如松告訴記者。據資料顯示,我國目前共有化工企業2.1萬多家,而沿長江、黃河分布的就占50%以上,其中100多家存在安全隱患。
“在盲目發展的背后,許多人忽視了化工石化行業的兩面性。”王如松說,化工石化行業一方面能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是高風險、高污染的行業,可以說是污染猛于虎!
此次國家排查初期結果顯示,這127個新建或擬建的項目布設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區的達60個,占總數的47.2%;布設于生活(產)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護區、重要漁業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棲息地的有37個,占29.1%。
“布局不合理產生的‘先天性’風險加上各種‘后天性’風險,使得環境隱患十分突出。”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審查一處處長梁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區域環境風險問題突出、對附近江河威脅嚴重、一些項目應急預案不完善,這些都是目前存在的環境隱患。
“如果不對這些化工石化項目進行徹底整改,類似松花江污染的環境事故就在所難免。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梁鵬處長這樣表達了他的憂慮。
企業布局不合理
化工行業對水源有“天然”的依賴;地方無法從區域、流域整體考慮產業布局的環境風險
在我國,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的先天性隱患有其歷史原因。一些“一五”期間的老化工企業,如吉林石化,作為化工基地,當初選址建設時,對風險和環境安全問題就慮及無幾。
化工企業的特點是用水量、排水量都很大,且水運也相對便宜。水源對選址來說很重要。離水源越近,產業布局越密集。一些化工石化區和大型企業布設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緊鄰居民集中區,對社會生產和群眾生活安全構成威脅。如此次被排查的盤錦中潤化工有限公司,其在建的化肥、三聚氰胺、甲醇聯產資源化項目所在區域內現有大量居民,且距離企業較近。
“當前的突出問題是,許多地方在發展化工石化產業時,只考慮經濟因素,哪里成本低、效益高,就在哪里建——大江大河沿岸、城市附近自然成了化工石化行業的‘熱土’。”王如松說,“一旦發生環境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
即使是新建的項目,已經考慮了選址中存在的風險和環境問題,也同樣存在布局不合理問題。完全新建一個項目,包括選擇新址修造、鋪設管道等,資金可能在半途中就已告罄。為了節省資金,有些項目就依靠已有的一定產業基礎建設。但由于舊有的缺陷存在,雖說是新建項目也很難回避風險。即使是完全新建項目,對選址、預防風險方面要求確實會比以前提高,但是,項目的審批往往只是在單個項目的層面上考慮。忽略了項目一旦上去,將會延伸一堆產業鏈上的企業,或者當地本身已存在其它同類企業,這個區域就會有風險。參加此次項目排查的一位專家說。
也有學者認為,從化工行業的布局角度來看,沒有大的問題。江南大學江南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徐立青教授認為,所有的大型化工廠不可能不排污。將排污危害降低到最小的辦法,就是把生產廠區放在大江大河邊,利用其相當強的自凈能力,通過足夠時間將局部區域的有毒物質消解掉。以南京為例,許多化工廠就在長江邊上,但是排污口設在主要水源的下游,充分考慮了危害問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有條件的化工項目都放到了海邊或者大的河流附近。”
對此,有專家強調說,即便是如此,為避免事故發生后的災難性后果,也要謹慎從事,以防萬一。
從源頭防范風險
對今后新上的化工石化基地推行規劃環評,解決審批機制錯位和環保管理體制問題,對全國布局進行統一的科學規劃
據介紹,通過此次排查,各有關企業又新增加環境安全投資16.18億元,截至目前,已落實新增環境安全投資5.89億元。“大部分企業對環境風險防范認識有了明顯提高。”梁鵬說。
同時,針對環境風險排查所發現的問題,國家環保總局提出了相應整改要求。為防止整改虎頭蛇尾,環保總局將負責督辦直接排查的20個項目的環境風險隱患的整改,其余107個建設項目的整改由各省級環保部門負責督辦。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指出,這種布局性的環境風險一旦形成,短期內無法解決。因為搬遷的各種成本太大,只能采取一些被動的補救措施。防范布局性環境風險的首要之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對今后新上的各類大項目推行規劃環評,使環境保護提前介入宏觀決策,從消極被動變為積極主動,從事后補救走向事前預防。
不過有關專家也指出,環評法自身的不完善制約了環評效力的發揮。環評法中雖然提出了規劃環評的原則,但并未規定實施方法與操作細則。潘岳認為,目前規劃與項目的審批機制錯位,一些重大規劃由地方政府審批,而規劃中的項目卻由國家部門審批、核準,宏觀規劃和微觀項目在審批機制上倒掛,使得規劃環評具有的優化生產力布局、指導項目環評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
目前的環保管理體制也使得許多地方環保部門難以履行職責,“目前我國的地方環保局長都是同級政府任命的,許多環保局長難以違抗一些官員的‘長官意志’,在組織環評時不得不把環境風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樣環評就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有過多年環評經驗的王如松如是說。
伴隨著我國快速工業化的進程,化工石化行業的發展乃大勢所趨。有關專家指出,我們要借鑒國外化工園區建設的豐富經驗,強化園區布點和總體規劃的論證,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和無序競爭。王如松認為,國家有關部門必須進行全國性的統一發展規劃,根據現實需求與各地的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不能任由地方盲目上項目。
“環保要抓,規矩要上,對大江大河污染的凈化容量要科學測算。環境資源要利用,但尺度一定要把握好。”徐立青說。(記者 趙永新 余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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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在今年一季度,國家環保總局就因選址敏感等原因,決定停止審批與暫緩審批各類建設項目44個,投資金額1494.71億元。其中,僅因不符合3月18日開始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中相關要求而被退回的項目就有16個,主要以化工、火電、煤炭為主,投資金額達399.9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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