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出入境管理法細則修改決定(全文)][聯(lián)合國歡迎中國取消對患艾滋病外國人入境限制][艾滋病已成中國傳染性疾病頭號殺手][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全文)]
新華網(wǎng)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陳菲) 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通過了《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兩個決定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兩個決定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兩個決定分別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兩個決定的實質內容是一致的,即: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并限定禁止入境的患有精神病和肺結核病外國人的范圍。
問:為什么要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取消入境限制后,會否引起相關疾病在我國境內高發(fā)和傳播其他國家和地區(qū)是怎么做的
答:1989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和1986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都明確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上述規(guī)定是基于當時對艾滋病等疾病的認識作出的。隨著對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逐步認識到,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的做法,對本國疾病防控工作的作用十分有限,反而屢次成為我舉辦各類國際活動的一個不便之處。為此,有必要修改這兩個實施細則,取消相關入境限制的規(guī)定。
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不會引起這些疾病在我國境內的高發(fā)和傳播∑學證明,日常接觸不會導致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傳播。艾滋病主要通過血液、性行為和母嬰垂直傳播,性病主要通過性行為傳播,麻風病主要通過破損的皮膚或粘膜傳播,日常接觸均不會導致上述疾病的傳播。同時,艾滋病病毒離開人體很難存活;麻風病的傳染率很低,即便感染也僅有5%的發(fā)病率;性病、麻風病都是可以治愈的疾病。我國近年來的多次大型國際活動實踐表明,允許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沒有對我國公共衛(wèi)生安全造成不良后果。我國1990年舉辦了北京亞運會,1995年舉辦了世界婦女大會,2007年舉辦了全球基金理事會會議,2008年舉辦了北京奧運會等。我國舉辦這些國際活動,根據(jù)實際需要,都采取了由國務院批準,臨時允許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入境的做法,不僅沒有對我國公共衛(wèi)生和社會穩(wěn)定造成負面影響,反而提升了我國的國際形象。
多數(shù)國家和地區(qū)不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目前,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國人入境的國家和地區(qū)已達110個;韓國與美國也分別于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對患有艾滋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同時,絕大多數(shù)國家都不限制患有性病的外國人入境。而據(jù)馬海德基金會介紹,目前除中國外,其他國家均未限制患有麻風病外國人入境。此外,2008年6月18日第8次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通過了《撤銷對麻風病患者和麻風病治愈者及其家屬的歧視》決議案,強調麻風病病人應當與普通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我國政府簽署了該決議案。
問:兩個決定將不得入境的外國精神病人限定為嚴重精神病的范圍,又將開放性肺結核病限定為傳染性肺結核病,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輕度精神病病人不會對社會秩序、公共及他人安全造成危害,沒有必要禁止患有輕度精神病的外國人入境。同樣,“開放性肺結核病”并不都具有傳染性,將禁止入境的患有肺結核病的外國人限定為“患有傳染性肺結核病的外國人”更為科學。
外國人出入境管理法細則修改決定公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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