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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嵩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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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留下房子,我為你養老”。老人將自有產權的房子抵押給銀行等機構,機構每個月付給老人“養老金”或者提供養老服務——“以房養老”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
這是一種在一些國家已經比較成熟的養老模式,中國對此探索了數年,但至今仍沒成為較普遍的選擇。按理說,這種方式對老人提高晚年生活品質多提供了一種選擇,它在推廣中究竟遇到了什么阻礙呢?
以房養老形式多
以房養老的形式挺多,只要是利用房產的價值改善老人生活的方式,比如收房租、賣房養老都可以算在內。而近年新興的嘗試則更為多樣。
國外較流行的“倒按揭”是一種比較成熟的以房養老模式,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銀行根據房產價值以及老人的預期壽命評估,每月發給老人一定數量的資金。老人在世時可以一直居住此房屋,而老人去世后,房產則由銀行處置。
此前,也有養老機構推出以房養老的服務。比如與老人簽訂協議,約定老人住在老年公寓,享受飲食起居照料服務,而老人去世后房產則由養老機構處置。
中信銀行日前推出中老年借記卡,其中的養老按揭功能備受關注,也再次讓“以房養老”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
中信銀行上海分行介紹,中信銀行“養老按揭”貸款業務是以住房為抵押,向借款人分期發放貸款,用于養老用途。
從目前的方案看,中信銀行的“養老按揭”業務與國外流行的“倒按揭”業務比較類似,但根據中國的國情進行了改進。中信銀行上海分行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外的以房養老業務在期滿后,銀行會收回房產。但是,中信的以房養老按揭不同,貸款期限后并不收回房產。房產的處置由借款人決定,銀行只收回貸款本息。這樣房子依然屬于老人,將來也可留給孩子,更符合當前中國人的習慣。
采訪中,有老人表示,如果以房養老方式能實施,是對傳統觀念的顛覆。過去有房有地要留給子孫,現在,也可以留給自己用了。擁有住房的老年人可以通過以房養老,實現老年生活的衣食無憂。在保證擁有居住權的前提下,既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質量,又不會增加子女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