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稅局昨天(23日)表示,今年起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有了較大調整,10月1日起合并征收今年兩期稅款,提醒廣大納稅人按時申報納稅。
地稅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2007年城鎮土地使用稅新政策主要有三個變化:一是為了公平稅負,促進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二是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提高兩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北京市新的土地使用稅六檔稅額均比原來提高了兩倍。每平方米一至六級土地的年稅額分別從原有的10元、8元、6元、4元、1元、0.5元提高至30元、24元、18元、12元、3元和1.5元。
三是為了更準確地反映北京市的土地狀況,進一步將土地使用稅與城鎮土地的繁榮程度緊密相連,北京市地稅局參照北京市基準地價綜合用途土地分級范圍,并考慮稅收征管實際情況,重新確定了土地納稅等級分級范圍。
據悉,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全年稅額分兩次申報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由于政策修訂,今年4月征期已暫緩征收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在2007年10月征期一并征收。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用地2006年、2007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款在2007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應于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或登錄北京市地稅局網站辦稅中心辦理土地情況登記手續。
一下子增加兩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市民有沒有影響呢?對此,市地稅局地方稅處有關負責人解釋,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國內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不包括居民自住用房,只對經營性用房征收。(張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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