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年收入12萬元個稅申報鎖定高收入行業,明年1月1日啟動
本報訊 正當股指不斷刷新,人們還在計算著自己今年能從股市捧回多少錢的時候,我國第二次高收入人群個稅申報工作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啟動。
個稅申報政策沒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稅務機關做好準備,以確保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完成。
按照稅法規定,2007年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的法定申報期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昨日,北京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個稅申報政策沒有發生變化,個稅申報工作將如期進行。
未賣出股票不計收入
據了解,截止到今年4月2號申報期結束,去年個稅申報的人數接近163萬人,補稅19億元。北京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今年股票市場火爆,預計申報人數將超過去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去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在11項所得項目中,如果合計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均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北京地稅有關稅務人員介紹,計算股票收入,就是在去年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2007年度股票轉讓所得的計算,只需匯總在2007年度賣出股票的盈虧,并不計算尚未賣出股票的“賬面盈虧”。
未申報者將被曝光
根據《通知》要求,各級地稅機關要要在完成首次自行納稅申報數據歸集、整理和錄入的基礎上,擴大個人收入建檔管理的覆蓋面。并根據首次自行納稅申報的有關數據,確定當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點地區、高收入行業和單位,作為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重點。
同時《通知》要求各地方稅務機關,確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沒有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并選擇部分有宣傳和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在2007年11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曝光。(記者孟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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