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價格齊漲之后,市場迅即傳言近期將提高大排量汽車的汽車消費稅稅率。
傳言可謂有鼻子有眼,稱此輪汽車消費稅調整集中在排量為3.0升至4.0升以及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車,其中,排量在3.0升與4.0升之間的車型,稅率將從原來的14%調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車型,稅率將從原來的20%上調至40%;而低于3.0升排量的車型消費稅,不在此次調整范圍內。
記者就此傳言向國家稅務總局流轉稅司相關人士求證,得到的答復是:2006年對大排量汽車加征消費稅,實質上對其銷售并沒有產生明顯影響,而今年以來,國稅總局對上調大排量汽車消費稅進行了多次討論,也擬定了相關方案,但目前還不會推出。至于何時推出,該人士表示,應該不會太久,不過他拒絕透露方案的具體內容。
國稅總局年初下發的《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顯示,今年將繼續深化消費稅改革,適當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調整消費稅稅率,充分發揮消費稅在促進節能減排和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據悉,對于消費稅的調整,國家稅務總局還確定了三個基本原則:一是充分發揮消費稅調節功能的原則,引導好有關產品的生產和消費;二是優化稅率結構、體現稅收公平的原則,更好地發揮消費稅的調節作用;三是便利稅收征管、兼顧財政收入的原則,減少稅收流失。
現行的汽車消費稅是2006年4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按照“低排量低稅率,高排量高稅率”的征管原則征稅。乘用車消費稅分為5檔,即排氣量小于1.0升的稅率為3%;排氣量1.0升(含)至2.2升的稅率為5%;排氣量2.2升(含)至3.0升的稅率為9%;排氣量3.0升(含)至4.0升為14%;排氣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費稅。調整消費稅的初衷是提倡節約能源,體現國家對小排量車的鼓勵,同時限制大排量轎車和SUV的消費,強化消費稅對汽車消費的導向作用,體現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
汽車消費稅出臺的宗旨,主要著眼于如何利用經濟杠桿協調汽車的消費與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購車門檻,從而達到緩解能源和環保壓力,根據排量大小對乘用車征收不同的消費稅,鼓勵節能環保車的消費。這些稅種的開征,將從實質上為政府求解汽車工業發展與汽車消費之間的難題提供渠道。
當前國際油價畸高,國內成品油屢聞短缺之聲,“節能減排”這一艱巨任務亦早已排上國家議事日程,在此背景下,調高大排量汽車的消費稅當非意外,也許只是時機問題。
對于市場傳出近期將提高對大排量汽車的汽車消費稅稅率的消息,中信證券首席汽車分析師李春波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單靠消費稅的調整,并不能達到節能和環保的目的,所以還要引導汽車消費,使汽車工業的發展與能源節約真正有機結合。政府需要協調各環節的政策,通過“一刀切”的方式解決問題,顯然是不明智的。
李春波表示,目前中國車市正在經歷銷量、車價雙雙下滑的寒冬。目前汽車制造成本高漲,加之剛剛經歷油價上調,如果稅率上調,無疑是雪上加霜。由于近期排放標準提高等因素對汽車市場影響較大,上調大排量車消費稅會成為經銷商漲價的又一理由。而今年以來中國一直受到高通脹的困擾,因此,目前顯然不是上調大排量車消費稅的恰當時機。
目前國內汽車消費形態是汽車價格貴,而燃油價格相對便宜,所以,消費者往往只考慮購買轎車的一次性支出,不考慮購車以后的燃油和稅費支出。憑現有措施不足以改變中國消費者的消費目標。特別對于私人轎車的發展,要以鼓勵購買、限制使用為基本方針,盡快實施燃油稅,加大油耗法規推進力度。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主任歐陽明高這樣認為。
前不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策司處長李萬里表示,隨著近年來能源、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國家鼓勵發展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的汽車。從可持續發展的立場出發,對涉及車輛的購置稅、消費稅、燃油稅、公路收費制度等全面進行研究并提出改革方案。其中,國家將對采用新能源、新技術的給予優惠;對高耗能產品加大稅費的征收力度。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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