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廈門9月11日電(記者來建強 姬少亭)在于廈門舉行的第12屆中國國際投洽會期間,中國商務部以征求意見的形式發布了《外資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性意見》(簡稱《指導意見》)。這意味著,中國要求外資企業推行社會責任有望進入法規層面。
《指導意見》從保障權益、企業誠信、保護環境、構建社會和諧等幾個基本方面,原則性地確定了外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吸納了成千上萬家外資企業。其中大部分外資企業在自身發展壯大中,也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但也有企業出現違規經營、產品質量缺陷,對職工利益缺乏保護以及破壞環境等等問題,受到社會質疑。社會上要求外資企業加強社會責任的呼聲日益增加。
由中國商務部舉辦的“跨國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同日在廈門舉行。參加研討會的著名跨國企業巴斯夫、松下、三星的代表紛紛表示,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的基本職責,可持續發展、塑造未來是企業的發展方針,在中國要“做中國人民喜愛的企業,貢獻于中國社會的企業”。他們還在會上介紹了各自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做法。
上海市浦東新區經委主任吳泉國在研討會上表示,推行企業社會責任不僅是法規和道德層面的問題,同時也有助于企業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真正發展壯大自己。
上海市浦東新區在鼓勵外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吳泉國說,去年以來,浦東新區借鑒中國國內外有關權威標準,如全球契約、SA8000、即將出臺的ISO26000等,制定實施了《浦東新區企業社會責任導則》。還制訂了一個可量化的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涵蓋了生態文明、和諧勞動關系、科學發展觀、可持續發展、和諧社會等內容,從2007年10月起開展試評估以來,已有9家企業首批通過。
雖然也有一些地方擔憂,要求外企履行社會責任會不會對地方吸引外商投資帶來不利影響。中國商務部外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外資企業中推行社會責任是大勢所趨。
其實,要求企業推行社會責任不僅針對外資企業。今年7月中旬,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就明確提出,中央企業要完善企業社會責任工作,不僅認真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保證市場供應,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和自主創新工作,而且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扶貧助教、慈善捐助等社會公益活動,以提升企業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履行社會責任的還不僅僅是中央企業。位于中國東部沿海的福建省晉江市,民營經濟發達,截至今年8月,該市已有100多家規模以上民營企業采納了歐美版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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