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學生家長涌入北京八中初中部報名和咨詢。新華社記者張燕輝 攝
新華網濟南5月20日電(記者張曉晶、劉丹、王思海)又是一年小升初,擇校大戰又在各地展開。為執行新的義務教育法,各地教育部門紛紛下達“禁擇令”,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禁令之下,“擇校熱”在各種名目的掩飾下依然熾烈。
“禁擇令”下的擇校大戰
5月13日上午,北京市一些學校開始受理小學畢業生體育、藝術、科技“特長”項目報名和測試。許多家長凌晨就趕往學校門口排隊,帶著孩子在多個學校之間往返奔波,有的學校實驗班報名人數超出實際錄取人數的十倍甚至幾十倍,學生們手里拿著大量獲獎證書等候學校挑選。
按照北京市教委小升初的要求,今年禁止任何學校通過自行組織的考試或測試錄取學生,不得以榮譽證書、等級考試證書作為錄取學生的依據。但是,一紙禁令并沒有遏制擇校大戰。在東城區一所重點中學門口,一位傾向于贊同考試的家長對記者說:“好學校就這么多,不考試、不看證書,不是給權力和金錢擇校留下了更大的空間嗎?”
北京的情況只是各地小升初擇校熱的一個縮影。上海市教委最近規定,由優質公辦初中改制而來的民辦初中在自主招生時不能組織與學生見面。然而記者卻發現,有學校又出新招——通過面試家長來考察學生。此舉一出,個別名校門口即出現了家長排長隊替子女“面談”的場面。有的家長甚至連房產證和自己的學歷證書都一并帶來了。
在面談時,家長的學歷怎樣?職務和收入情況如何?甚至連多大居住面積也在詢問范圍之內。一位老師透露說,由于學校不能面試學生,學校就通過了解家長的水平來推測孩子的能力。一般來說,父母學歷水平較高,教育理念開明,教育出來的孩子也會比較優秀。
為了搶到優質生源,有的初中學校自辦銜接班,有的瞄準學校附近的輔導機構,通過培訓機構對學生的學業水平進行測試。開學前好幾個月,上海的陸女士就把孩子送到一所民辦初中附近的輔導機構學習。她說:“來上輔導班的學生都是為了上這所學校,報名時,輔導班的老師就承諾,只要考試能進入輔導班的前列就能獲得入學資格。”
濟南的一位家長對記者分析說,不考試的“考試”,對家長是更大的考試。在教育資源不均衡的現實下,三種人可以進入“好學校”,一是成績好、證書硬的學生,例如“奧數”、PETS,證書難度節節提高;二是交擇校費的學生;三是有關系的學生。證書、金錢、關系三者之中,三分之二以上考的是家長,因為成績和證書也是靠家長的金錢、時間和精力堆出來的。
政府“禁擇”:表面作為實質不作為
有專家認為,現階段必須承認兩個基本的現實:一是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校際懸殊過大;二是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家長對子女接受優質教育的愿望極為迫切,需求增加。當這兩個現實產生碰撞時,狂熱的擇校就不可避免。
新義務教育法規定,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師資力量,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融化擇校這塊堅冰又談何容易?
北京一位姓陳的家長說,與大多數農村學校相比,城市學校算是優質教育資源了,但問題在于,城市學校建設沒有標準,重點學校與薄弱學校差距太大,有的學校建設投入上億元,有的僅幾十萬元。重點學校教師每月可以拿到幾千元獎金,而弱校教師只有基本工資。資源分配的差距,導致生源、師資力量等方面的差距越來越大。
教育專家楊東平認為,我國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內,選擇了走培養“尖子”的精英教育路線。層層設置重點學校的制度,加劇了教育資源配置的失衡,導致區域內學校之間差距拉大,造成大批“弱校”“差校”,成為阻礙教育公平實現的一道“硬傷”。
在推動教育公平方面,政府的態度決定了力度。北京市在1998年借鑒香港的做法,把電腦派位引入了“小升初”,將一個區域里的學校招生名額都拿出來平均分配。但是在現實阻力面前,教育部門隨后又開了擇校的口子,允許學校辦英語、數學等實驗班,允許招收文體、科技等特長生。于是,擇校之風再次蔓延。
教育專家熊丙奇認為,政府最主要的工作,是均衡教育資源的配置,這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前提和基礎。靠管住學校“招生”環節而不縮小辦學差距的行為,只能是南轅北轍,是表面作為實質不作為。
尋找公平路徑,政府責無旁貸
熊丙奇說,從長遠看,解決教育不公問題的唯一路徑是通過各級教育部門持之以恒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各校辦學條件全部達標,實現校長教師定期輪換,縮小少數重點學校與其他學校之間的差距。
要實現這一目標,關鍵是地方政府要下定決心,既要有魄力,又要有耐力。安徽省銅陵市均衡教育資源、實現無“擇校”用了10多年時間,創造縣域教育資源均衡經驗的河南省新鄭市也用了8年時間。這些地方的做法是,除資金向薄弱學校傾斜外,還把許多業務水平高的校長、老師派到弱校。對學校的年終考核也不評等級排名次,只調查各校存在的不足,再幫他們彌補。這種趕“群羊”不趕“領頭羊”的做法,主要是幫助落后的“羊”趕上羊群,讓學校一個都不落后。
他說,世界上一些擇校問題解決得好的國家,無一不是政府之手在發力。美國的公立中小學都實行按家庭所在學區就近入學的原則,一般不允許擇校,美國家庭實際上是通過選擇居住地來間接實現擇校的。日本實施九年義務制教育,國家負責提供平等入學的機會,確保各學校具備最基本的辦學條件和質量,并實施公立學校校長和教師有序流動。法國政府一貫重視教育,在教育領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保證全民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所以也不存在眾多生源爭奪有限優秀教育資源的問題。
教育財政專家王善邁認為,政府在公立學校之間進行資源分配時,必須客觀公正,采取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同一級政府管理的公立學校,原則上每個學生應該獲得相同的教育資源。他建議,為保證公共教育經費的公平分配,應建立從中央到縣的四級公共教育經費撥款委員會,成員由人大代表、各類學校代表和政府各相關部門的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審核、批準本級公共教育經費的分配方案并將其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對公共教育經費分配預算的執行進行監督。另外,建立并嚴格執行教育財務制度,不給學校提供任何經濟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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