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今日安報報道:(記者李紅)重點流域的水環境污染事件、工業企業事故性排污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今后,由于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其責任人將難逃其咎。近日,省政府正式下發了《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預案中明確規定了突發環境事件應在1小時內報告,開展環境應急工作不力以及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
突發環境事件分四級
預案規定,重點流域、敏感水域水環境污染事件;重點城市光化學、煙霧污染事件;危險和有毒化學品在生產、運輸、存貯、使用、廢棄過程中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工業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或事故性排污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以及輻射裝置、放射性廢物輻射污染事件、放射性廢物輻射環境污染事件等都屬于突發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共分四級,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重大環境事件、較大環境事件和一般環境事件。
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的情形包括: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或廢棄化學品貯運、使用、處置過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
一小時內上報應急機構
預案規定,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對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另外,還要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預案還規定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及時發布預警公告,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
藍色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各省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紅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個人引發事件要被追責
剛剛成立的省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共有21個成員單位組成,包括省發改委、國資委、公安廳、監察廳、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等。
預案中,要進行責任追究的事項里排在第一條的是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將給予其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不按照規定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阻礙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等都在被追究責任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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