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4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強調,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分別于2008年4月和7月派出核查組,對普查表填報、數據審核階段和普查數據錄入、抽查階段工作質量進行核查。對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電視電話會議于1月4日召開,周生賢是在會上發表上述講話的。
2006年10月,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年初起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印發了 《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立了由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擔任組長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普查領導小組),發布了《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周生賢在會上強調要嚴格普查數據的填報和管理。周生賢說,為力求此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客觀準確,排除各種人為干擾,《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都已明確,普查數據嚴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與"十一五"總量削減任務、目標責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費等工作掛鉤,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性收費的依據。
周生賢說,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有關工作人員都應解除思想顧慮。一方面要在普查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這一規定,動員各地普查對象如實填報;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嚴把質量關,對本地區的污染源普查結果負責,切實保證普查數據客觀、準確。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分別于2008年4月和7月派出核查組,對普查表填報、數據審核階段和普查數據錄入、抽查階段工作質量進行核查。對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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