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今日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自2006年以來,證監系統經常收到涉及非法證券 經營活動的舉報信件,僅2007年前三個季度的信件就多達1100余件。雖經去年一年的嚴打,但是,非法證券經營活動并沒有銷聲匿跡,尤其是近一段時間以來,通過網絡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案件時常出現。那么,到底什么是非法經營證券活動,有什么樣的危害,投資者又如何識別這類騙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非法證券經營變相發行股票打法律“擦邊球”
非法發行證券包括兩大類:一是非法發行股票,一是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稱其為非法,指的是這些行為直接違背了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發行股票時,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人數超過200人,在我國都屬于“公開發行”。既然是公開發行,都需要向證券監管機構報告,要求其核準,否則就是違法之舉。但目前違法發行證券并不是這么明目張膽,而是采取一些比較隱蔽的辦法,打法律的“擦邊球”,也就是變相公開發行。一些公司的大股東打著轉讓股份的旗號,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機構以廣告、公告、電話、信函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不特定對象轉讓股票。
目前非法證券經營活動主要由一些中介機構進行,這些中介機構主要有三類:一是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未經批準非法買賣、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證券;二是所謂外國資本公司或集團公司駐中國辦事處,以給境內企業提供境外上市服務為名,未經批準從事未上市公司證券買賣;三是一些地方的“產權交易所”、“產權托管中心”等違規從事證券業務。
投資者很難識別非法證券經營活動
從目前已經查處的許多案件看,非法證券經營活動,涉案金額巨大,涉及人員眾多。隱蔽性強、欺騙性大、仿效性高,是一種典型的犯罪行為。與其他領域先后出現的各種欺詐活動相比,利用股票發行或轉讓進行欺詐活動,其方式方法更隱蔽,迷惑性更強,不僅老百姓很難識別,有時甚至需要監管部門花很大力氣來進行認定。同時,資產易被轉移,證據易被銷毀,人員易潛逃,投資者又多為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等社會困難群體,承受損失的能力比較脆弱,一旦被騙,往往生活更加困難。
至今為止,已經查處的最大的,也是最為典型的案件發生在上海,涉案人員代替四家公司發行所謂海外上市股票,非法制作并公開發行自己制作的這些所謂的美國股票,騙取資金2000多萬元,主犯潘學成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終審判處無期徒刑。
識別騙局在技巧
常言道,觀其言,辯其行,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一般不會上當受騙。但是,騙子畢竟是騙子,有很多蠱惑人心的障眼法,因此,為了識破騙局,投資者也得頭腦清醒。四種方法可識破騙局。
其一是認清非法證券活動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自身識別判斷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對各種“高額回報”的宣傳、推介要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其二是觀察股票的發行和轉讓方式。如果股票發行或者轉讓采取公告、廣告、廣播、電傳信息、信函、電話、發布會、說明會、網絡等公開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證監會的核準。如果沒獲核準,就可判別是非法發行股票。
其三是從發行、轉讓股票的中介機構識別。看中介機構從事證券承銷、代理買賣活動,是否取得了證監會批準。如果沒獲批準,就可判別是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其四是觀察股票的發行、轉讓活動是否具有上面介紹的非法證券活動的特點和形式。如果有,應當及時遠離,避免上當受騙。在遇到判斷不清的問題時,也可及時向當地證監部門咨詢,以知真假。(記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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