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前保險營銷員銷售誤導,故意模糊一些保險關鍵詞的做法,昨天,保監會做出明確規定。今后,不僅保險營銷員應對保險條款重點內容進行提示,投保人也需明確概念,如萬能險、分紅險和投資連結保險這類人身保險新型險種本質上屬于保險產品,不宜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產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應該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昨天,保監會下發了《關于推進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以及《人身保險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和《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此次,保監會將原本需要營銷員告知投保人的內容列為提示書的基本內容,并要求各保險公司應分別在公司的網站、營業網點、所屬代理網點公示、張貼《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并告知投保人《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中所規定的相關內容。
在《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中,保監會提醒購買人,先確認保險機構和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根據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經濟實力等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產品。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一般有猶豫期(投保人、被保險人收到保單并書面簽收日起10日內)的有關約定。并且明確了分紅險、萬能險以及投連險的險種特點等。
保監會表示,如果投保人發現銷售人員在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誤導銷售行為,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可向保險公司反映;也可以向當地保監局投訴。
華夏人壽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張春平告訴記者,此次保監會規范投保提示工作,對保險公司短期業績可能有些影響,但長期看對客戶利益有好處,保險公司也會積極配合。(王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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