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將遭嚴打
該報道介紹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主要內容,這一文件對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的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行為立案追訴標準作出了規定(報道全文此處從略)。
資金先知先覺屢出現
巧合還是內幕信息泄露
5月19日,宏達股份(600331)出現異動,成交放出6.7億元的巨量,是前一個月平均每天2億多成交量的近3倍,并且股價以漲停報收。19日晚間,公司即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稱大股東正在醞釀對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將停牌最多一個月。這被外界質疑重組消息提前泄露,19日當天大量買入宏達股份的資金可能涉嫌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
消息是否提前泄露?巧合為何這么多?
長期從事證券投資的徐先生認為,2009年4月20日是高淳陶瓷(600562)停牌重組的前一天,也出現了放量漲停的走勢,與此次宏達股份的情況非常相似。事后,有得知內幕信息的交易者因為提前買入了大量高淳陶瓷股票而被立案偵查。如果僅僅用巧合來解釋宏達重大重組停牌前的資金涌入,顯然不能讓人信服。所以,從宏達股份當天的交易情況看,很有可能有資金提前獲得了內幕信息,并且發生證券交易金額50萬元以上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徐先生表示,在A股市場,在公司因重大事項重組停牌的前兩天,資金放量涌入的案例并不鮮見,比如今年5月5日的中國重工、4月26日的蓉勝超微等。為什么每次都這么巧?
不過,大多情況下,由于投資者自身雖然沒賺錢卻也沒有受到直接損失,所以許多人就見怪不怪,得過且過了。徐先生希望證監會等有關部門能對這類亂象嚴加監管。
打擊股市內幕交易須強化執行力
為嚴打證券市場違法行為,5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手發布規定,明確了股市內幕交易的立案追訴標準,這讓不少股民為之歡呼雀躍。但是,這一規定發布僅一天,宏達股份就出現了非常可疑的交易情況,引發了公眾的極大關注。
毋庸置疑,內幕信息泄露和內幕交易監管在證券市場一直是個難題。
但是,對內幕交易不嚴肅查處,對股民、將對股市乃至于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都將非常惡劣。
影響股民的價值投資理念。在投資者教育里,我們始終提倡“價值投資”,希望股民能少一點投機行為,多關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內在價值,從公司的長期發展中分享紅利。但是,可疑交易的屢屢出現,對股民的價值投資理念沖擊巨大,導致不少股民把重點放在了炒“消息股”上,寄希望于提前獲得“內幕信息”而暴富。
影響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信用是金融市場的基石。我們是提倡投資還是“投機”,我們的股民是股東還是“賭徒”,都與市場信用程度直接相關。如果不嚴肅查處,幾起內幕交易事件就會極大削弱市場信用,影響非常惡劣。
影響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證券市場本可以通過市場再分配,讓投資者享有更多上市公司發展紅利,從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內幕交易的出現,使一些大資金掠奪了本該屬于小散戶分享發展紅利的機會,從而影響了內需的拉動和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內幕交易猛于虎!既然打擊內幕交易已經標準清晰,有法可依。那么,下一步的難點就集中在執行力上了。希望有關部門狠下決心,對一些可疑交易進行清查,還清白者以清白,還違法者以顏色,還投資者以信心!
香港如何嚴打內幕交易
強化證券市場立法和司法,內幕交易行為被納入刑事犯罪。
在香港證監會的工作中,打擊內幕交易是重頭戲,不過對此類違規行為,香港的稱呼比較特殊,稱其為“市場不當行為”。
所謂的市場失當行為,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245 條的定義,具體包括內幕交易、虛假交易、操控價格、操縱證券市場、披露關于受禁交易的資料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以誘使進行證券及期貨合約交易等。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252 條,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在考慮證監會作出的報告或律政司司長作出的通知之后,或在其他情況下,如果覺得曾發生或可能曾發生市場失當行為,就可以在審裁處進行研訊程序,審裁處則有司法管轄權了解及裁定與市場失當行為有關的任何問題或爭議點。
內幕交易遭遇重拳嚴打,成為不可觸摸的“紅線”。
2008年7月17日,《證券及期貨條例》頒布以來的首宗個人“內幕交易罪”案完成定罪——熊麗美利用內幕消息避免了6萬多港元的投資損失,代價是20萬港元罰款及6個月監禁(緩刑2年)。“內幕交易”在香港證券市場開始成了一條不可觸摸的“紅線”。
過去的2009年堪稱香港證監會打擊內幕交易成果豐碩的一年,一只又一只“老虎”接連被打。其中,4月份的一起案件,使香港證監會打擊內幕交易的工作跨越了一座里程碑。該案中,投資銀行家馬漢揚被判犯有內幕交易罪,監禁26個月并處罰款23萬港元,成為第一個因該罪名在香港被判入獄之人。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該案宣判后明確表示:“這個案子發出的信號很清楚——從事內幕交易就要去坐牢。”
此后,更多違反市場公平公正原則的人被送入監獄,而且在刑期和罰款額上屢創“新高”。
內幕交易者除面臨牢獄之災,還可能面對巨額索賠。
公平的市場提供了公平的游戲規則,依靠不法行為牟利,必須面臨更高的違規成本。《證券及期貨條例》明確賦予遭受損失人士追討賠償的民事訴訟權,內幕交易者除面臨牢獄之災,還可能面對其他投資者的巨額賠償訴訟。
整體而言,香港建立了一整套外部制衡機制確保證監會公平、公正執法,整個香港社會也在努力營造公平正義的社會氛圍,不給違規行為提供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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