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5月3日電從現在開始,甘肅省省屬和市屬公辦普通高校錄取的甘肅籍貧困家庭學生的家長,均可向戶口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五一”前夕,甘肅省教育廳與甘肅省農村信用聯合社正式簽署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據《甘肅日報》報道,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補充,與國家助學貸款最大的區別在于借款人由學生變為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貸款銀行由商業銀行變為生源地的農村信用社。根據雙方日前簽署的協議,貸款實行一次性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每年秋季開學前填寫借款憑證,發放貸款;貸款采用擔保或信用方式;貸款最高額度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受益人最遲在畢業后2年內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受益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受益人畢業后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程序為,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可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高校審核同意后,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當地農村信用社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貸款的證明和有關材料。信用社接到申請,經審核后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并將貸款直接匯到學生所在高校的賬戶。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只能申請其中一種,不得重復貸款。
據悉,甘肅省信用聯合社目前已完成了對全省87個縣級農村信用聯社相關人員的培訓。各高校的近8000名貧困生,也已通過學校的貸款審核。甘肅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負責人說,“五一”長假后,首批通過審核的貧困生可拿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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