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在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海南省財政廳
一、2009年海南省和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
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178.2億元,增長23.0%(與2008年決算數相比,下同),完成預算的108.8%,加上轉移性收入355.3億元(其中,中央補助收入267.7億元,調入資金8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5.4億元,上年結余結轉收入45.2億元和地方政府債券收入29億元),全省一般預算總收入533.5億元,增長28.8%。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支出484.5億元,增長35.3%,完成預算的100.6%,加上轉移性支出49億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1.5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9億元,調出資金0.5億元,結余結轉42.1億元),全省一般預算總支出533.5億元,增長28.8%。全省地方基金預算收入121.5億元,增長43.1%,完成預算的124.5%。全省地方基金支出117.1億元,增長45.1%,完成預算的105.1%。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合計為299.7億元,增長30.4%。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支出和基金預算支出合計為601.6億元,增長37.1%。
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收入62.8億元,增長21.6%,完成年度預算的112.3%,加上轉移性收入328.8億元(其中,中央補助收入267.7億元,市縣上解收入4.2億元,調入資金4.8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7億元,上年結余結轉收入21.4億元和地方政府債券收入29億元),省本級一般預算總收入391.6億元,增長29.4%。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支出147.8億元,增長13.4%,完成預算的90.0%(未完成預算的原因是原列省本級支出的37.3億元基本建設資金執行中改列市縣支出,按照上年同口徑計算,完成預算的112.7%),加上轉移性支出243.8億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1.5億元,補助市縣支出209.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15.3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8億元和結余結轉13.9億元),省本級一般預算總支出391.6億元,增長29.4%。省本級地方基金預算收入26.5億元,增長6.6%,完成預算的101.5%。省本級地方基金預算支出19.8億元,下降4.9%,完成預算的79.3%。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合計為89.3億元,增長16.7%。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支出和基金預算支出合計為167.6億元,增長10.9%。
(一)財政收入大幅增長,收入結構進一步優化。
(二)狠抓支出管理,結余結轉大幅下降。
(三)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四)優化支出結構,財政資金向民生傾斜。
(五)全力以赴,支持國際旅游島建設。
(六)落實支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七)優先保障教育事業發展,加大科技和文化體育事業投入。
(八)提高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九)加大環境治理投入,支持生態省建設。
(十)提高市縣基本公共服務能力,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十一)銳意改革,創新財政管理機制。
二、2010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安排情況
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收入70.3億元,加上轉移性收入277.8億元,省本級一般預算總收入348.1億元,同口徑增長6.5%。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支出143.3億元,同口徑增長14.7%,加上轉移性支出204.8億元,省本級一般預算總支出348.1億元,同口徑增長6.5%。省本級地方基金預算收入26.5億元,增長0.1%。省本級地方基金預算支出21.4億元,增長8.1%。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收入合計為96.8億元,增長8.5%。省本級地方一般預算支出和基金預算支出合計為164.7億元,下降1.7%。
2010年省本級預算財力233億元。主要用于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其他事業單位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和預算執行中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增加等;項目支出84.3億元,占36.2%;上解中央支出3.6億元,占1.5%;補助市縣支出112.1億元,占48.1%。省本級預算財力主要安排情況是:
(一)支持國際旅游島建設,確保國際旅游島建設開局良好。
安排專項資金10億元,推進國際旅游島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主要用于籌建旅游發展控股公司,構建旅游基礎設施投融資平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種子效應;支持洋浦航運物流中心和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設;支持科學編制和完善國際旅游島總體規劃,促進全省資源得到統籌考慮、有序開發、協調利用;支持實施旅客購物免退稅政策所需信息系統等軟硬件設施建設;支持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口岸監控管理水平,適應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要求。
(二)落實民生規劃資金,確保教育、科技、農業支出法定增長。
根據《海南省2008-2012年重點民生項目發展規劃》,2010年省財政計劃投入重點民生資金31.8億元(含農墾6.9億元)。其中,省財政計劃安排24.9億元,實際安排27.3億元,增長24.2%。
(三)支持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農林水事務支出安排14.5億元,加上補助市縣2.3億元,共安排16.8億元,扣除農墾增減變動因素,增加1.5億元,增長19.4%。
(四)改善教師待遇,促進教育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教育支出安排15.1億元,加上補助市縣16.4億元,共安排31.5億元,增長69.0%。主要項目: 安排6.3億元,拉平中小學教育(含高中、職教和幼教)階段教師與公務員工資水平;安排5.3億元,落實兩免一補政策,使全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受益;安排0.1億元用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補助;安排1.4億元,用于開展校舍抗震安全工程、教育(扶貧)移民工程和中小學校舍改擴建;從農墾下劃綜合財力和基數補助中安排7.8億元,用于農墾中小學移交地方管理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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