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西部地區各省區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情況
截至2006年底,西部地區利用外資最多的省份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其外商投資項目數、合同外資金額和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總數、合同外資總額和實際使用外資總額比重分別為24.09%、23.71%和30.97%,占全國外商投資企業總數、合同外資總額和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1.50%、1.25%和1.35%。位列西部地區第二的是四川省,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總量的21.22%,占全國的比重為0.93%;位列西部地區第三的是陜西省,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總量的15.74%,占全國的比重為0.69%。此外,實際使用外商直接投資金額占西部地區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超過10%的還有重慶市(12.58%)。截至2006年底,這四個省市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金額之和占西部地區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為80.51%(表6.4.7)。
2006年,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最多的省份是四川省,占西部地區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比重為29.93%;位列第二的是廣西自治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為20.10%;位列第三的是重慶市,這一比重為15.19%。該比重超過10%的還有陜西省和云南省,分別為13.34%、10.88%。2006年這五個省份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西部地區各省份中占絕對優勢,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之和占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為89.44%(表6.4.8)。
從全國范圍來看,截至2006年底,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東、中、西部地區各省份利用外資的狀況表明,外商直接投資的聚集效應同樣發生在東、中、西部地區的部分省份。在東部地區,主要集中在廣東、江蘇、上海、山東、福建;在中部地區,主要集中在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在西部地區,主要集中在廣西、四川、陜西、重慶。
截至2006年底,實際使用外資金額最少的5個省區全部集中在西部地區,它們是西藏(56萬美元)、青海(13343萬美元)、寧夏(30718萬美元)、新疆(48777萬美元)、貴州(64854萬美元),這5個省區占全國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僅僅為0.22%。[信息來源:商務部外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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