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眾“表達權”凸顯民意影響公共決策
在已經過去的2007年,有幾個事件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
1重慶釘子戶事件
2007年3月16日,《物權法》剛獲得高票通過,一張“釘子戶”的照片將人們的注意力吸引到了重慶。照片中,被拆遷戶的房子在大坑中孤零零“站立”,重慶市民楊武和他的妻子吳蘋則憑借法律和個人精明對陣開發商。經過15個晝夜的對抗,他們獲得90萬元營業損失補償。這對夫妻被冠以“史上最牛釘子戶”的稱號。吳蘋于12月20日參加了某網站2007“壇”論中國影響力盛典,該網站給她頒予的是“史上最‘高’樓獎”。有人說,吳蘋夫婦可以說是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做了正確的事情。但事實證明,他們的成功很難復制。“最牛釘子戶”的歡呼聲余音未了,“更多釘子戶倒在路上”。
2廈門PX項目與民眾參與
2007年夏天,廈門上百萬市民都在轉發同一條短信,號召大家共同行動,抵制有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PX化工項目。事件的背景是,位于廈門海滄臺商投資區南部化工區內的海滄PX項目,總投資108億元人民幣,建設項目包括年產80萬噸PX項目的主廠區、熱電站及配套碼頭。項目原已于2006年11月開工建設,預計2008年建成投產。但該項目可能對附近地區造成嚴重污染。在群情醞釀的關口,廈門市政府宣布緩建PX項目。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于11月底完成“廈門市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專題報告,并從本月5日開始,在為期10天的“公眾參與”階段廣泛聽取廈門各界的意見、建議;廈門社會公眾對此反應熱烈,紛紛通過專線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對環評報告提出許多意見和建議。12月13日,通過公開隨機抽號方式產生的100名與會公眾代表中的首批49位,參加《廈門市重點區域(海滄南部地區)功能定位與空間布局環境影響評價》座談會。
3陜西野生華南虎事件
2007年10月3日,陜西省鎮坪縣公布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引來諸多質疑,12月19日國家林業局責令陜西林業廳重新鑒定照片真偽。自陜西華南虎照片公布,引來網上質疑,打虎派與挺虎派激爭,媒體熱烈參與之后,各大媒體評論及網議窮追猛打,不斷推動事實真相的掘進。此時,虎照孰真孰假已不再是重心,人們開始反思真相背后的社會意義。“虎照”評論最為關注的是:事件引發了人們對誠信尤其是政府公信力的渴求。“虎照”評論還透視了日漸成長的民意力量。在事件過程中,民意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核心的主導作用,尤其是公眾追究真相的強烈愿望,已遠遠超出“虎照”當事人的預料,讓始作俑者騎虎難下。有人指出,民意不再是一種無形彌散的氛圍和空氣,而是一個能夠對事件做出有力反應的有形存在。
4網絡民意與利益時代的表達權
在上述事件中,我們都可以注意到一個因素的作用,這就是網絡以及其他的現代媒體和通訊工具。網絡的作用始于2003年的“孫志剛案”和非典。當年4月25日,《南方都市報》首次披露了孫志剛慘死一個多月卻無人過問的前前后后。文章當天被各大網站轉載,立即引起了網民的強烈反響。當人民網在4月25日中午以《誰為一個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負責》為題轉載了《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后,幾個小時內的跟帖就達到了上萬條。當天,紀念孫志剛的網站建立,幾天之內就有25萬人次瀏覽。在媒體和部分法學界人士的推動下,僅僅事隔兩個月,國務院在6月20日宣布廢除實行20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同時公布惠及千百萬人口的《城市生活無著者流浪乞討人員救濟管理辦法》。就這樣,一部舊法就此廢止,一部新法就此催生,這其中網絡民意可說是居功至偉。
這之后,“劉涌案”“寶馬撞人案”“SARS”“釘子戶”等一系列事件的發生,網絡開始成為民意表達最便捷的場所。2007年3月16日,在一年一度的總理記者招待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這樣評價網絡的作用:“這次‘兩會’受到全國人民的廣泛關注,單就互聯網上向總理提問題的已經超過10萬多條,點擊的人數超過2600萬人次。”這已經是連續第二年,溫總理在這個重要場合提到了網民的意見。2007年12月28日,四川省委書記劉奇葆向全川網民致以新年問候,他說,網絡拉近我們的距離,網絡增進彼此的友誼。我剛到四川工作不久,就看到了網友們給我的很多留言。這些留言,情真意濃,言辭懇切。這給我以啟示,給我以責任,給我以動力。我一定不辜負大家的信任和期望,與四川8700萬各族人民一道,共同推進四川跨越發展,實現富民強省全面小康的奮斗目標。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自己開博客,而且在一年的時間里保持著幾乎每天一篇的更新頻率,堅持著與訪問者的溝通。他說:“我這樣干,絕不為出風頭。我只是想通過博客,從另一側面了解公眾的心聲,同時讓公眾知道政府在做和要做的事情。”就目前而言,盡管網絡這種溝通和民意表達渠道還遠非是制度化的,但作為一種新型的媒體形式,它開始在利益表達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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