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置“垃圾場”引來拾荒人
項目名稱 武夷花園東區、中區、西區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合同簽訂時間 2003年1月
約定開工時間 2003年7月
在通州區武夷花園小區水仙園東側,一段圍墻將一個“垃圾場”隔開,距離圍墻二三十米遠的地方就能聞到臭氣。附近居住的居民介紹,這塊土地已經閑置了近7年。而周邊的房價已經漲到約每平米1.5萬。
走進圍墻后,成群的蚊蠅撲面而來,遍地垃圾無人整理,路面幾乎無腳可下,廢棄的飲料瓶、酒瓶、衛生紙,瓜果皮遍布,幾條小狗在垃圾堆中找尋著自己想要的食物。
空地上野草蓬勃生長,最高處已有近兩米。除此之外,還有幾間簡易的窩棚。在此處用推土機推土的楊師傅講,這塊地一共有200畝左右,原本是楊莊、霍村、魏莊三個村落,是2000多居民的家,2003年前,武夷花園開發商買下此地,所有村民都搬遷走了。
但從2003年開始,這塊地就無人問津,整個土地就此閑置,久而久之就成了垃圾場。有些在此拾荒的人就在這搭了窩棚住了下來。
夏天在圍墻外,是一個燒烤大排檔,每晚都有不少附近居民在此喝啤酒吃烤串消暑。一位居民稱,在這消暑就得有毅力,忍著惡臭喝酒吃肉沒點“忍功”不成,“雖說臭味大點,但是上廁所方便,拐個彎進垃圾場哪都能方便一下”。
記者聯系武夷花園物業人員,對方表示,只知道這是武夷花園小區的一塊地,但是何時能夠動工建樓無從而知。
- 釋疑
1 閑置地簽約為何集中于六天?
在網上公布的北京閑置土地名單中,有130宗購地合同簽約時間在2004年8月26日至31日之間,占所有項目的80%,“8·31”現象明顯。
據了解,2004年3月,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下發了通知,要求從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經營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開競價出讓,土地協議出讓必須在此日期之前。業內稱其為“8·31大限”。
高策顧問董事長李國平表示,“8·31”前的項目出讓制度并不規范,也未有“七通一平”的硬規定,雙方簽訂協議即可。“8·31大限”前部分土地突擊過關,只需在政府部門備案即可。但是過了政策關,卻過不了拆遷關,被迫推遲開發的現象十分普遍,崇文區、朝陽區、西城區的多塊土地多少年都拆不動,是業內公認的事實。“8·31”后,土地出讓的是“凈地”,囤積的數量很少,表明囤地問題上,開發商主觀故意不開發的比例并不高。
2 商服用地閑置為何高達四成?
據已經曝光的名單,北京地區160宗閑置用地中,100宗為住宅用地,60宗為商服用地,閑置的商服用地占據了近四成的比例,達到37.5%。
昨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土地市場業內人士稱,這些商服地塊中有很多土地是住宅項目的商業配套公建。由于開發商住宅建好出售后,回收了大部分的利潤,對于做商業配套沒有太大的動力,這與住宅項目快進快出利潤大有關,但商業配套前期投入多,回收成本慢,風險較大。
國土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云表示,北京市場的商業地產和住宅價格倒掛現象也比較明顯,商服用地閑置開發慢與此有關。
3 土地閑置超兩年為何未收回?
在北京的閑置土地名單中,有154宗土地的拿地時間是在2006年之前;按照約定開工日期,這160宗土地都已至少閑置了3年以上。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閑置土地超過2年的,政府就將收回,但北京近幾年罕見收回過閑置土地。
對此,知情人士稱,這其中的原因比較復雜。“北京在2007年有個別收回的。收回土地在概念上需要進一步的明確,這是很嚴肅的法律問題,說白了是開發商有投入在里面,有資金在里面。收回土地后,開發商投入的成本還不還?土地出讓金要不要沒收?很多細節都很重要,弄不好就出現法律糾紛。所以現在國土資源部也在研究收回的具體辦法。”
鄒曉云認為,土地閑置原因確實是多種的,但是開發商購買土地前應該考慮自己的接受能力,對于地塊的情況充分了解,也對于未來的風險有判斷,所以如果存在閑置時間超過約定開工竣工日期的問題,應該按照規矩辦事,由相關部門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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