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復試形式:
(1)筆試。專業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2-3小時。考試科目由各院(系、所)自行確定。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測試診斷學,由附屬醫院組織。
對同等學力考生(特指:本科學歷以下工作滿兩年和應屆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報名信息確認時的資格為準)須嚴格復試,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踐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不含參加“MBA”聯考和法碩聯考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參加復試階段的后續考試。
(2)外語聽說測試。外語聽說測試與專業復試分開進行,具體做法及要求見《華中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英語聽說測試實施辦法》。
(3)實踐(實驗)能力測試。由復試小組組織進行。對理工醫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實驗和操作技能;對文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理論聯系社會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主要考察其臨床技能。
(4)綜合面試。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進行測試。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各院(系、所)應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不低于20分鐘。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標準要統一。
(5)其他方式
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由各院(系、所)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校醫院、同濟醫學院職工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費57元,由體檢醫院收取。體檢考生需準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6) 復試費用按照100元/人收取。在考生復試報到時由各院(系、所)收取并出具財務處定額收據。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40%。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和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切實做到公正無私,不走過場,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各院(系、所)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對于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及調劑工作。
2、各院(系、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院(系、所)(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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