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主體鼓勵社會力量辦非營利性醫院
意見規定: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完善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解讀:
劉國恩: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說的比醫改方案要多一些,但并沒有我期望的具體。如文件中提到“鼓勵、支持、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同時要加強財政投入鼓勵公益醫院做強做大,社會資本怎么與公立資本建設的醫院競爭呢?民營資本是新辦醫療機構來參與,還是可通過注資公立醫院參與?并沒有很明確。
如果是社會力量可以注資和改制公立醫院,那么哪部分的醫院可以由社會資本來做?都沒有明確。
疑問1:財政是否有足夠資金來補償公立醫院?
劉國恩:這個問題應該反過來思考。藥品加成取消后,公立醫院要正常運行需要多少錢,可以算出來,但這個數字本身不是起關鍵作用的,只是決定了公立醫院在目前的規模下,需要多少進行改革。
但公立醫院發展是動態的,我們反過來思考,首先是需要看地方政府可以有多少錢拿出來,那剩下的部分,就是社會資金可以引進的。公立醫院改革引入社會資金,是中國現實下的必然。在這種情況下,留給社會力量舉辦的醫院,可能會比公立醫院還要多。
疑問2:社會資金注入公立醫院,如何保障醫院的公益性,患者看病不會多花錢?
劉國恩:公益性應落實在老百姓受益方面,可通過兩個途徑,一是政府辦的公立醫院可以少收費,這就要求政府要對這部分公立醫院特別大的資金保證。
而社會資本進入公立醫院,也不會影響公立醫院的公益性,醫改正是從通過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進行需方(患者)補償,來體現醫療服務的公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