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本級財政支出1,746,395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249,450萬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協及政府各部門的正常支出和事業發展支出(含象嶼保稅區管委會和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的支出10億元)。
(2)國防1,437萬元,主要用于預備役部隊和國防動員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126,976萬元,滿足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需要,力保“平安廈門”建設。
(4)教育164,584萬元,同口徑比上年增長15.4%,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符合法定要求,重點支持教育各項事業發展,做好中小學校舍安全加固工作。
(5)科學技術66,443萬元,占可安排財力的4.2%,其中科技創新與研發資金42,300萬元,占可安排財力的2.7%,符合法定要求,重點保障科技創新、產學研開發和重大產業平臺建設。
(6)文化體育與傳媒27,732萬元,確保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事業發展。
(7)社會保障和就業97,994萬元,重點用于全民醫療保險體系建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就業補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會救濟等支出。
(8)醫療衛生83,476萬元,投入醫療服務、社區衛生服務、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等公共醫療保障和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9)環境保護16,015萬元,主要用于環境監測整治、污染防范、節能減排和自然生態保護等支出。
(10)城鄉社區事務103,745萬元,確保城市維護、垃圾處理、規劃管理、市政道路、消防場站建設等支出。
(11)農林水事務50,266萬元,同口徑比上年增長14%,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符合法定要求,重點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舊村改造新村建設、老區山區建設等。
(12)交通運輸276,685萬元,主要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及到期債務的償還。
(13)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142,358萬元,積極扶持產業鏈發展、穩定企業生產、實施品牌帶動戰略等。
(14)商業服務業等事務66,042萬元,主要用于扶持服務業、鼓勵外貿進出口以及推進旅游產業發展等。
(15)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支出7,528萬元。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確保援川賑災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16)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25,769萬元,確保國土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海洋環境保護、基礎測繪、地震災害防治、氣象服務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3,188萬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公有房屋的維護和管理。
(18)糧油安全物資儲備等事務6,149萬元,主要補充糧食風險基金、重要物資儲備資金等。
(19)預備費30,000萬元,占市級可安排財力的1.7%。
(20)其他支出200,558萬元,主要用于中省屬院校、駐廈單位補助、事業單位績效改革補助及基本建設債務支出等。
(三)基金收支預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安排1,820,368萬元,加上2009年土地基金超收結轉2010年使用256,490萬元,可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2,076,858萬元,相應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2,076,858萬元。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1,422,027萬元,加上2009年土地基金超收結轉2010年使用123,835萬元,可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1,545,862萬元,相應安排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1,545,862萬元。
在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中,土地出讓收入預算安排1,371,312萬元,主要收入項目包括: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1,319,312萬元;
2、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2,000萬元;
3、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5,000萬元;
4、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5,000萬元。
2010年市本級土地出讓支出預算安排1,495,147萬元(含上年超收結轉今年使用123,83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包括: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1,443,147萬元,包括:征地拆遷補償、土地開發、城市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1,359,647萬元,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20,000萬元,土地出讓業務支出4,000萬元,廉租住房支出58,000萬元,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1,500萬元。
2、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2,000萬元。
3、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支出5,000萬元。
4、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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