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資性公司主要功能
投資性公司主要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合資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這些公司雖然是中國企業法人,但其投資企業享受外資待遇。投資性公司一方面具備管理協調服務在華投資企業的職能,另一方面兼有不斷擴大在華投資的功能。其具體功能包括:
1、直接投資功能。直接投資是投資性公司的主要功能,投資性公司視同外國投資者可在中國境內在國家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依法進行投資,可以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2、服務功能。為輔助其所投資企業更好發展,提高核心競爭力,作為其投資功能的重要補充,投資性公司還可為所投資企業提供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人事管理、外包服務、售后服務運輸服務、倉儲服務、租賃服務等,協助所投資企業在國內外采購設備、零部件和在國內外銷售產品。同時,投資性公司還可為其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為其關聯公司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信息、投資政策等咨詢服務。
3、進出口功能。作為一項鼓勵政策,在大多數外商投資企業尚未開放貿易權和分銷權的情況下,允許投資性公司通過試銷、系統集成進口一定數量的商品;可在國內收購非自產產品出口,并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4、地區總部功能。為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賦予了地區總部比一般投資性公司更優惠的政策,允許地區總部進口并在國內銷售跨國公司的產品,進口為所投資企業、跨國公司的產品提供維修服務所需的原輔材料及零、配件;承接境內外企業的服務外包業務;根據有關規定,設立獨資財務公司、獨資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物流配送服務、從事境外工程承包業務和境外投資。
我國政府積極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投資性公司,2004年底,商務部重新修訂了《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2006年又對其加以補充,就投資性公司的成立條件和業務范圍作了明確規定。
(二)跨國公司在華設立投資性公司情況
2006年跨國公司在華設立投資性公司19家,其中外商獨資投資性公司16家,中外合資投資性公司3家。投資性公司注冊資本總額9.95億美元,同比減少52.31%;合同外資總額9.7億美元,同比減少45.76%。
2006年設立的投資性公司主要來源于香港(9家)、韓國(2家)和日本(2家),其余6個國家和地區各1家。與2005年相比,2006年來自日本的投資性公司明顯減少,從11家下降到2家。
與2005年(45家外資投資性公司中有22家位于上海,8家位于北京)相比,2006年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投資性公司仍然主要分布在上海(8家)和北京(4家),其余分布在廣東(2家)、重慶、福建、浙江、山東和青海(各1家)(表7.4.1)。
2006年已設立投資性公司增資踴躍,共有30家投資性公司增資,上述公司增資后注冊資本總額超過49億美元。
(三)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情況
2005年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企業215家,2006年增加到239家,同比增加11.16%;投資總額89.25億美元,同比增加16.78%;注冊資本總額35.52億美元,同比增加3.27%。
1、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行業分布
在行業分布方面,根據投資性公司出資額計算, 2006年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主要分布在房地產業(27%)、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2%)、專用設備制造業(10%)、農副食品加工及食品飲料制造業(10%)、批發和零售業(8%)、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6%)、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5%),其他行業比重均不足5%(圖7.4.1)。
根據注冊資本額計算,2006年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項目的行業分布是:房地產業18%、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7%、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10%、農副食品加工及食品飲料制造業10%、專用設備制造業7%、批發和零售業6%、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6%,其他行業所占比例均不足5%(圖7.4.2)。
從圖7.4.1和圖7.4.2可見,無論是根據投資性公司出資額,還是根據注冊資本額計算,2006年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的主要行業為:房地產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農副食品加工及食品飲料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和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具體情況如表7.4.2所示:
2、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區位分布
2006年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企業分布在全國23個省市,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蘇、湖南、內蒙古,各地注冊資本額分別占投資性公司在華注冊資本總額的25.77%、16.15%、14.59%、6.24%,其余各省市所占比例較小(表7.4.3)。
3、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重大項目
2006年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重大項目12個,投資額合計22.26億美元,占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總額的24.94%。投資性公司出資額合計7.86億美元,占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出資總額的39.7%。具體項目如表7.4.4所示:
[信息來源:商務部外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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