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民政部了解到,截至2007年7月底,全國已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共保障低保對象2311.5萬人、1074.6萬戶;尚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救助農村特困對象355.3萬人、146.6萬戶,這部分人下半年將逐步轉為低保對象。預計年底農村低保對象將會達到3000萬人。(《中國青年報》9月3日)
根據國務院文件要求,農村低保對象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坦言,由于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大,工作推進步伐不一等原因,實現應保盡保,只能循序漸進,逐步落實。
有人認為,既然在城市實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應該在農村同樣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對城鄉貧困人口同等待遇的社會公平,才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從理論上講,是成立的。早就有學者指出,在全國普及農村低保制度,僅僅需要增加200億~300億元財政支出,在全國國民產值11萬億元、稅收2萬億元的條件下,實施農村低保制度并非存在財政困難。但是,合理性的并不一定是可行性的。在農村要循序推進低保制度說明了這點。
按年人均625元收入的標準,我國農村還有貧困人口3000萬人,按年人均865元的標準,我國還有貧困人口9000萬人。625元是絕對貧困的標準,即低于此線則沒有解決溫飽問題,865元是相對貧困的標準。以625元為低保線,目前有3000萬人需要享受低保,以865元為低保線,目前有9000萬人可以享受低保。如果按照世界銀行人均每天生活費1美元的極度貧困線標準,那么貧困人口的規模則有1億~2億。因此,說農村需要低保的規模將長期保持在3000萬~1億人之間并不夸大。
因此,在農村實行低保就有一個如何走出成本困境和制度陷阱的問題。聯系實際,以人均312元為基數,3000萬人需要低保金93.6億元,9000萬人需要280.8億元。若以年人均720元為基數,3000萬人需要低保金216億元,9000萬人需要648億元,每增加1000萬人要增加72億元。低保的標準將隨著時日的推移而提高,年人均標準提高100元,以1億人計算,財政總支出幾乎增加100億。低保的剛性導致能增高不能減低,且呈持續增高態勢。一旦實施全國普及的農村低保制度,將不可持續實施,成為一個制度陷阱。
低保這種社會救助方式,其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政府財政的投入,因此資金是低保的源動力。回顧城市低保的建設過程,資金問題始終作為一個重要因素制約著城市低保推行的速度與規模的大小。已經實施的全國城市低保,至今還沒有完全解決好資金問題。
農村低保制度如果普遍實施,除類似于城市低保的困難之外,最主要的障礙是縣、鄉鎮提供低保資金方面的困難:低保資金以前是由市、縣、鄉、村分別承擔,這就決定了不可能全面實施。實施普及全國城鄉一體化的低保制度的最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政府財政資金存在較大困難。作為政府完全責任與純粹政府行為的低保制度的實施與低保金的發放,存在一個悖論,即財政越困難的地區,它需要投入的低保金越多。這樣,在部分地市級財政狀況不佳、大多數縣鄉兩級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它們推行低保制度就面臨入不敷出的障礙。特別是在人均年收入僅有400元~500元,幾乎一半以上的人口都需要救濟的地區如何實施這一制度呢?
試圖通過農村低保制度一勞永逸地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問題,僅僅是理想主義,但是,何以走出農村低保的制度陷阱,卻是我們必須思考的。■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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